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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各位新生同学:
  祝贺您被录取为我校2013级硕士研究生,为使您能准时顺利报到,请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一、报到时间:2013年9月7日(周六)8:00—18:00;

  二、报到地点:各学院
 

  三、报到与请假:新生持相关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提前1周向所在学院提交请假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领导同意、研究生处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到。请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四、报到时所持材料: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原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各2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已通过四、六级英语考试的研究生,须交验四、六级合格证或考试成绩单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

  五、缴费:(通过银行卡缴费)
  1、住宿费在校住宿的研究生交纳住宿费,住宿费执行学校统一标准(1000元/学年);不在校住宿的研究生,须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提出外宿申请(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yjsh.lcu.edu.cn/Html/201305/News644.html),经学校批准后办理相关外宿手续(外宿研究生在缴费银行卡中只存入医疗保险与教材费320元)。
  2、2013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元(聊政办发[2009]37号)。
  3、公共课教材费300元(毕业时多退少补)

  六、工资关系转移:
  1、定向培养考生不需转工资关系。
  2、201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提供工资关系证明。
  3、非定向、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参加工作的研究生必须提交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正式的“工资关系转移证明”(下载地址:http://yjsh.lcu.edu.cn/Html/201103/News267.html),方可申请我校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4、非定向、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无工作的研究生必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未参加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方可申请我校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5、转移工资关系截止日期为2013930,逾期不再受理。

  七、党组织关系转移:
  1、山东省省外研究生党员组织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2、山东省省内研究生党员组织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聊城大学党委组织部”;

  八、户口转移
  1、根据鲁公发[2007]289号《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规定,山东省往届毕业生考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山东省内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与外省院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研究生请将户口关系迁移证明提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接收单位:聊城大学。

  九、档案转移:
  1研究生将调档函(考生本人在调档函上填写档案所在单位名称)交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由档案所在单位于2013年7月30日前通过机要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寄送;
  2、档案寄送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聊城大学研究生处(东校区办公楼B座610室),刘丙利老师收,邮编:252059。
  3、请在档案信封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档案转递编号(即录取通知书编号);
  4、申请定向培养研究生必须于6月30日前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考生本人、聊城大学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培养协议书下载地址:lqbd/download/dxxys.doc)。

  十、报到程序(报到地点:各学院。报到时没有使用银行卡缴费的新生,先到东校区办公楼B座一层财务处收费科缴费后再办理报到手续)。
  1、验证、资格审查:验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信息与考生本人、录取名单是否一致;
  2、提交材料:①录取通知书原件;②身份证复印件2份;③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④学位证书复印件2份;⑤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各2份;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⑦工资关系转移证明⑧户口关系迁移证明;⑨报到单(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领取学院审核签字的报到凭证,凭证安排住宿。

  十一、其它需要说明的事宜
  1、新生入学报到时,以《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为准,凡身份证、户口关系、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上的姓名与《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不一致(包括音同字不同)者,或者证件出现涂改者,一律不予报到;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不符合我校招生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可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一张,新生请自带生活用品或到校后自行购置,研究生赴校报到的差旅费用自理;
  4、请各位新生认真阅读银行卡使用说明,按照提示妥善保管银行卡,并及时修改密码,此卡将作为入学交费和就读期间发放各种补助的重要证件。
  不详者请致电咨询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老师或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联系电话:************、8239892、8239396(FAX)
  研究生处联系人:李承虎、刘丙利、梁妍
                                                     
                                                                     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十五日
   
  ★聊城大学财务处关于研究生新生使用银行卡缴费的说明
  为了您方便报到和注册,避免来校时携带现金的不便,聊城市农业银行随入学通知书提供了一张可长期使用的银行卡(金穗通宝卡)用来交纳你的入学费用。请你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一、存款要求。1、接到通知书后,您即可持身份证、银行卡或凭卡号到就近的银行网点办理存款手续。存款后,请保存好存款回单,以便入校时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特别提示:首次办理存款,必须持银行卡及存款人身份证到就近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卡激活手续并设置密码后方可存款。您务必最晚在报到日前10天办妥存款,所存金额要高于入学须知上注明的所需缴纳费用总额10元以上,在您入学报到前银行根据学校提供的收费标准,从您的银行卡中自动划缴您应交的费用(您在使用该银行卡存款时就表示您同意自动划缴您应交的款项),特别提示:学校只从您的银行卡中划缴您应交的费用,您存入的其他款项仍留在您卡上由您自己支配
 
  二、银行卡密码及挂失、补卡
  金穗通宝卡初始密码为123123,首次使用银行卡必须到银行网点办理激活手续并设置密码。银行卡万一丢失,请立即拨打电话银行:95599  进行账户口头挂失,到校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行办理书面挂失并补办新卡。办理新卡后,请速到校财务处综合管理科(东校区:办公楼B座一楼106室)登记新卡号。特别提示:设置银行卡密码后,不影响银行自动划缴学生的应交入学费用。

  三、银行卡费用
  农行金穗通宝卡:年费10元,异地存款银行按0.5%收取手续,但有最低、最高收费限额,其中:省内异地转账存款收取1---40元手续费,省内现金、省外现金、转账存款收取1-50元手续费。在聊城地区内存款不收手续费。

  四、银行卡使用
  农业银行在聊城大学附近设有营业网点,在校内配备了多台自动取款机,你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取款、查询余额、修改密码等。学生在校需用钱时,父母可持身份证凭卡号在当地银行办理无卡存款,即时到账。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等也将发放到为您提供的银行卡上。

  五、电话银行:95599 咨询电话:(0635)8340520  8251758  聊城大学财务处:8239089  8239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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