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专业介绍:国民经济学
国民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National Economy (020201) 一、学科简介 国民经
国民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National Economy (020201)
一、学科简介
国民经济学是综合性较强的应用经济类专业。该专业将研究与发展建立在理论经济学、金融学、投资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科基础上,强调理论基础雄厚、知识信息量大、专业应用性强、学生适应面广。本专业具体研究重点:国民经济体系、经济发展计划与发展战略、宏观经济政策、国民经济管理、投资经济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问题,致力于使学生掌握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和系统的国民经济管理专门知识。
National economy is a discipline in the category of applied economics of a comprehensive nature. It bases its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n the theoretical economics, finance, investment, industrial economy, regional economy,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etc. It focuses on the solid theoretical basis, well-informed knowledge, and wider application and adaptation on the part of the candidates. The specific fields of study include national economic system, the plan and strateg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macro-economic policies, the manage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investment, and economic restructuring, etc. It aims to impart the candidates the basics of economics and the knowledge in the manage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二、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
2.本专业培养通过对国民经济学理论与经济分析技术的学习与研究,全面掌握系统的国民经济管理专门知识,了解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能对中国现实经济问题进行调研、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并加以运行的高级经济分析与管理人才;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3.本专业旨在为党政机关、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部门培养高层次经济分析、经济管理及教学科研人才。
4.身心健康。
三、研究方向
1.宏观经济调控措施及对策研究
2.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研究
3.地方特色经济发展研究
1) Measur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macro-economic regulation and control;
2)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and
3) Economic development with local characteristics;
四、学习年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4年;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1年,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硕士生需获得的学位课程学分18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允许跨专业选修1-2门课程。
六、中期考核
原则上要求在第四学期进行。主要针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信息情况、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考核。具体要求按《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和评估办法(试行)》进行。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一般应用中文撰写,硕士学位论文3~5万字,学位论文内容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文字简练,层次分明,说理透彻,数据准确、真实、可靠,结论明确。论文作者应在选题前后阅读有关文献,硕士学位申请人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献一般应占三分之一。硕士学位论文的具体要求参照《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有关规定》。
八、其他要求
1.导师根据本学科、专业制定的培养方案要求以及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报院学位评定分委员审批。
2.培养计划分为课程设置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里规定的学位课程和必修课程必须列入课程计划中,选修课程可根据各学期的开课情况作适当的修改,但研究生须持导师及所在学院同意的报告方可进行修改。培养计划一式二份,学生所在学院和本人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