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录取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学位办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研究生录取工作中所存在的实际问题,经研究生部2002年12月9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我校研究生录取工施办法作如下规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录取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学位办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研究生录取工作中所存在的实际问题,经研究生部2002年12月9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我校研究生录取工施办法作如下规定:
一、复试线的确定
1.硕士生
统考复试线由教育部统一划定,我校单独组织命题考试复试线原则上根据招生计划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总分和单科具体要求参照当年教育部复试线确定。
2.博士生
博士生复试线确定原则:
①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按1:1.5比例划线。
②同等学力报考人员其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破格复试
硕士生破格复试比例全校控制在招生计划的3%以内,总分或单科成绩控制在5分以内,生源较好的专业一般不进行破格;博士生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应尽量通过专业内调剂解决。但对个别导师通过调剂无法解决录取生源的允许破格1人,由导师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审批。对破格考生需从严复试,宁缺勿滥。
4.复试线和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部提出初步意见,报校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
5.复试考核按《昆明理工大学招收研究生复试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二、综合成绩的确定
考生复试成绩与笔试初试成绩按一定的比例折算即得该生的综合成绩。硕士生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博士生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具体计算方法为:
硕士生综合成绩=(初试总分/4)*0.70+复试总成绩*0.30
博士生综合成绩=(初试总分/3)*0.50+复试总成绩*0.50
三、录取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但对体检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及格、政治及思想品德不合格的考生无论综合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
2.根据实际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原则上分列排队,并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对考生报考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按所在单位要求可分别录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研究生。
4.研究生录取名单报校招生委员会最终审核确定。
四、其它
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