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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昆明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积极稳妥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复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科学合理,精准施策

  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因地因人制宜,充分评估,采取切实可行的复试方式,设计科学合理的复试流程和复试试题。

  (三)安全第一,生命至上

  复试工作要强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主要成员由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安排、部署和协调全校的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

  3.各二级招生单位成立相应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不同学位类别的复试实施细则并对考生公布,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加强对参与复试的导师和有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及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4.各二级招生单位管理部门按招生专业、学位类别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组成复试小组(不少于五人)。复试小组根据《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昆明医科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基本规范》开展复试工作。

  5.学校和各二级招生单位分别组织专家和纪检监察人员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巡查和监督。研究生院和各二级招生单位管理部门对复试全程进行指导和巡查。

  6.在复试组织过程中,各二级招生单位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四、基本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昆明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2.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符合《昆明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网上报名时已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已选择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符合《昆明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时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相关材料。

  五、复试程序

  1.复试前,考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及考生诚信承诺书等材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二级招生单位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昆明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2.考生经学校资格审核合格后,在“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内下载《复试通知书》,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复试单位和专业。

  3.考生按复试小组要求,凭《复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使用指定的远程网络复试平台参加复试。考生根据《昆明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流程》,准备远程网络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并提前进行测试。

  4.复试前考生须按照《昆明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网上缴费步骤》完成网上交费。

  5.对同等学力考生,学校通过网络远程方式,统一组织2门本科主干课程的笔试加试。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通过者方可进入复试。

  六、复试内容

  复试是对考生的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综合素质的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

  1.复试内容包括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科研、临床能力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个人自述;诚信记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科研和实践能力:对报考学术学位的考生须加强科研思维及能力考核,对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加强实践思维及能力考核。

  (4)外语水平和能力:通过外语对话交流,考查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

  2.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或专业应尽可能同时或相对集中组织复试。

  3.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构成,其中初试占60%,复试占40%(具体构成详见:昆明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生考试成绩分别打分。各复试小组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时,在本专业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要求

  1.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和复试小组要采取“两识别”“三随机”“四比对”等方式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2.各二级招生单位各专业复试时间由各复试小组负责通知每一位考生。

  3.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及时对考生作出客观评价。复试小组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按有关要求给出考生总成绩和明确的复试结论并通过多种方式、途径告知考生。

  4.复试小组应根据考生报考的学位类别分别填写《昆明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和《昆明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经全体成员签名确认后将“登记表”和复试的有关附件材料,经二级招生单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三日内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各二级招生单位管理部门认真审核复试小组送交的考生复试材料并签章(字)确认。同时,填写《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各二级招生单位需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分配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各学科复试小组确定的拟录取人选总数应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分配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复试小组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若需调整招生计划,由各学科复试小组提出申请,经所在二级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7.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及定向考生在复试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八、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于6月30日前寄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调剂

  调剂相关事项详见《昆明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

  调剂考生按学校公布的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十、拟录取确定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十一、严肃考风考纪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初试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和复试小组的安排及考试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信息公开

  学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适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调剂办法、复试及拟录取结果等。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学校受理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申诉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学校监察审计处)

  十三、其他

  (一)对于不具备远程网络复试条件的考生,在复试前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的《昆明医科大学各二级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与所报考二级招生单位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学校将与有关单位协调,对考生进行帮扶。

  (二)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健康平安应考。

  (三)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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