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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简介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源于1984年设立的经济学系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3月,成立经济法系;1999年5月,经济法系更名为法律系;2001年9月,在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法学院。法学院现设法学系、民商法系、经济法系、宪法与行政法系等四个教学系和江西生态法律研究中心、经济法研究所等七个研究所,以及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法学综合实验中心、院办公室、分团委、校友联络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等行政机构。

  从1999年起法学院先后获得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等5个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前不久又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是江西省最早取得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是江西省最早取得法学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是全国财经类院校中最早取得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是江西省拥有法学博士及在读博士人数最多的法学院。我校经济法学连续两次被评为江西省的重点学科,法学专业是国家特色专业、全国管理的本科专业、江西省品牌专业、江西省特色专业,法学综合实验中心为江西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多向融通式”应用型财经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江西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豫章监狱教学实践基地”和“青湖乡南楼小学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为江西省大学生社会实践示范基地。

  全院教职员工有63人,其中专任教师51人,博士23人、在读博士15人,博士和在读博士占专任教师的75%;教授18人,副教授18人,教授和副教授占专任教师的71%;其中有江西省学科带头人4人,江西省骨干教师7人,校骨干教师5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31人。2005年以来,法学院教师科研成果丰硕,获准立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1项,司法部、教育部课题13项,《法学研究》发表论文4篇,出版学术专著43部,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9项,法学类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均列江西省高校首位。成功举办2005年全国经济法学年会、2006年经济法学高端论坛、2007年外国法制史年会、2008年全国商法学年会、2009年全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年会、2010年经济法学科建设与发展论坛,每年邀请20名以上的国内法学专家来学院讲学。目前法学院与台湾东吴大学、台湾实践大学等建立了稳定的学术关系,并与国内许多高校、特别是国内的著名法律院(所)建立了经常性联系,年均派出教师近40人次参加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或者培训,聘请了江平、梁慧星、陈兴良、青锋、潘维大、洪家殷等知名学者和司法部门领导担任法学专业客座教授,经常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前来法学院讲学,江平、陈光中、马克昌、赵秉志、杨紫煊、梁慧星、杨振山、龙卫球、莫纪宏、周振想、青锋、潘维大、洪家殷、瑞克•萨等专家已先后多次来校讲学。

  目前在校本科生421人,第二学士学位学生428人。在校硕士研究生731人,其中法学硕士研究生241人,法律硕士研究生490人(其中全日制法律硕士187人)。是同类院校中为数不多的可颁发“双证”的第二学位教育单位,是在同类院校中教学方式创新走在前列的单位。为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型法律人才,法学院通过反复探索,在人才培养模式上牢固树立以法律职业教育为主体,寓素质教育于职业教育之中的教育理念,并逐渐形成以“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重实践”为特征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以“讲、辩、写、练”教学法为主导的专业培养特色。

  法学院的教学和办公设备优良。在麦庐园校区有新建的现代化教学和办公大楼,多媒体教室、模拟法庭、法学资料室、电子阅览室等设施完整配套,国内一流。

  我院是本科生规模的小学院,但是全校团学工作的大学院。院分团委获得“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和“全国五四红旗团委”,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获得“全省十大杰出集体”,院社会实践服务队获得“全省优秀社会实践服务队”,大学生维权中心获得“全省示范社团”。法学院党总支获得“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在第二届全国高校法律英语大赛中,我院学生获得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我院还获得最佳组织奖。

  经过十九年的不懈努力,我院基本实现了在江西有优势、在同类有特色、在全国有影响、在海外有发展的办学目标,正在努力朝着新的更高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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