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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西师范大学双证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西师范大学MPA项目依托本校政法学院以及相关学院强大教育资源,于2011年开始招收双证MPA学生。2014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双证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参考名额80名(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2012年9月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或2010年9月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或2013年9月1日前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二、培养方式
  采取非脱产集中授课或节假日、周末授课学习方式。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毕业时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三、学制与学位授予
  学制为2-3年,一般2.5年。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授予江西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

  四、入学考试与录取
  1.初试(参加全国联考)
  初试时间:2015年1月上、中旬(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初试科目:①英语(100分);②管理类综合能力(包括语文、数学、逻辑,共200分)。
  2.复试(由江西师范大学MPA中心组织)
  复试时间:约在2015年4月中下旬。
  复试科目:①行政学;②政治理论(成绩只做参考);③综合面试。
  3.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由我校自主划定分数线择优录取。
  (注:保证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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