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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西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科目线上笔试工作方案

一、加试考生范围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文件及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以下考生须加试两门科目: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加试内容方式

   1、加试科目为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林业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单独通知),每位考生加试两门科目。

   2、加试方式为在线笔试形式。

   3、每门科目线上笔试考试时长为1小时,2门科目共2小时

   4、笔试试卷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

三、考前准备工作

1、考生应提前根据我校研究生院统一下发“答题纸格式”电子版用A4纸打印,并准备考试相关的文具。

2、考前考生应根据学校发布的钉钉二维码加入“江西农大加试考场群”,进入群后修改个人群名为:“报考专业+姓名”。

3、考前考生须提前在下载安装“学信网在线笔试系统”软件并注册账号。

4、考试须准备以下3个设备:一机位电脑(含摄像头)、二机位手机(监控环境)、拍照手机(拍照上传答题纸)。

5、考前20分钟,考生登录在线笔试系统进行身份核验,调剂好机位,做好考试准备。

6、加试考试实行“双机位”考试,第一机位(电脑端)显示试题:考试试题内容在线笔试系统自动显示给考生,考生通过第一机位(电脑端)显示阅读试题。

第一机位(电脑端):登录网址bm.chsi.com.cn/yszp/stu/。

设备要求放置在考生座位正前方考生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佩戴耳饰、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中途离场;第一机位除显示试题外,加试期间不得打开与考试无关网页或内容,违者按考试舞弊处理

第二机位(手机):第二机位使用钉钉系统,用于监控考试环境,第二机位放在考生后侧方45°方向,要能清晰监控到考生侧面、手部答题动作及第一机位(电脑端)显示屏幕。


 

   7、关闭除钉钉系统以外的其他软件程序或通讯功能(含浏览器非系统界面、QQ、微信、手机短信功能等),并配合考务人员检查确认。

   8、考试开始后15分钟将不能进入考试系统,不在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四、试卷发放方式

开考时在线笔试系统会自动向考生显示试卷内容,加试试卷共2门,考生要注意考试科目试卷的数量和名称。

五、具体考试要求

   1、考务人员发出开考指令后,考生方可开始作答。

   2、一律使用黑色签字笔答题,不得使用其他颜色,要保证字迹清楚、卷面整洁,作答时必须清楚标明题号,禁止做任何与考试无关的标记。

   3、考生应按要求在已打印好的每张答题纸指定位置填写:考生编号、报考专业考试科目、姓名等信息,未按要求填写的为无效答卷。

   4、严禁考生对笔试题目、笔试环境、笔试过程等进行拍照、录像、截屏、录屏留存,违者按作弊处

   5、在线笔试全程系统自动录音录像,考生须保证设备的摄像头、麦克风、网络一直处于工作状态,并保证设备有充足电量、网络有充足流量完成整个笔试过程。

   6、要确保发送题纸图片端正、完整、清晰,如因发送图片问题导致影响试卷评阅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7、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发送成功答题纸后才能离开考场。

   8、所有参加试考生要妥善保管原始纸质答卷,以备核查录取考生纸质答题纸在开学时提交存档。

六、笔试答题结束

考务人员发出结束指令后,立即停止答题,并在2分钟内拍照答题纸拍照上传时应使用其他手机拍,其他手机考前须关闭通信功能(含浏览器非系统界面、QQ、微信、手机短信功能等)同时确保所有操作在第二机位设备的视频监控范围内完成。

七、答题纸回收方式

   考生应在5分钟内,将2门加试答题纸拍照或扫描。另须单独,将本人身份证与2门加试答题纸放在一起拍照或扫描,共3份材料一起打包发送。发送文件时按“报考专业+姓名”的格式命名,发送至jxauyzb@163.com 邮箱。对超过规定时间发送邮件者按缺考处理,提交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要求考生保存好提交材料的痕迹或记录。

八、加试科目阅卷

加试试题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相关招生学院专业教师评阅,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九、考生违纪处理

   研究生网络试的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或有违考试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特别强调,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一)由他人替代参加试的;

二)使用耳机、提词器等与考试无关设备的;

三)由他人协助试的;

四)通过QQ、微信、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工具或共享电脑桌面方式传递复试信息的;

五)试期间未经允许无故离开视频监控区域或关闭音频设备的;

六)发送、传播与网上试相关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资料的;

七)对网上试过程进行截屏、录屏、拍照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数据采集的;

八)在加试答题纸指定区域外填写姓名、考号或在答卷上标识记号的;

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认定的其他违规作弊行为。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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