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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2005年工程硕士招生简章(新)

  江苏科技大学2005年招收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满足广大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2005年将在船舶与海洋工程等五个领域招收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工程硕士的性质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实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精神,工程硕士学位是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的学位类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主要是为企事业单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二、 招生的工程领域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招生的领域有5个:

  1、船舶与海洋工程(代码:430124)

  2、工业工程      (代码:430137)

  3、机械工程      (代码:430102)

  4、计算机技术    (代码:430112)

  5、材料工程      (代码:430105)

  6、项目管理(在申报中)

  三、 报考的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3、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经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录取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报考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年限的计算均截至2005年7月31日。

  4、工作业绩突出。;

  四、 入学考试科目与辅导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 ,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

  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二年。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GCT” 命题依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已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GCT”的命题及阅卷工作。

  全国联考时间为2005年10月。

  第二阶段,到我校参加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凡持有2004年“GCT”有效成绩并到达我校2005年“GCT”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参加综合测试。综合测试成绩合格者将正式录取为我校2005级工程硕士研究生。

  为帮助考生提高应试能力,我校届时将举办相关科目应考辅导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 报名方式及时间1.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录取前进行。报考者本人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研究生部主页下载区可下载),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与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我校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在网报规定时间内,所有考生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江苏省网上报名地址:省学位办主页http://xwb.jsjyt.edu.cn,外省可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主页查询http://www.cdgdc.edu.cn),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本人亲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交费、照相、确认(现场报名时间为2004年7月底,地点为另定)。

  3、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一般应在我校参加现场报名。如因特殊原因需在外省参加报名考试,须经我校研究生部同意后,考生方可在外省报名、考试,外省报名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向当地省学位办公室咨询联系(注:有的省份不接收报考外省学校的现场报名)。

  六、 录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考生的成绩及综合素质由我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录取只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录取总额的10%.七、 学习方式和年限工程硕士的学习一般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在职学习方式,并由我校指派一名指导教师负责培养和指导(也可与考生所在单位的专家联合指导)。论文的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践或具有明显的应用价值。考生所在单位应负责提供完成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要有一定经费支持),且具有完成学位论文的条件。

  学习年限自入学至获得专业学位一般为3年。

  八、 学位授予工程硕士研究生凡修满规定学分、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的,将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制作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11-4402362

  通信地址:江苏镇江市  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2003

  Email:yjsbzsb@ecs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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