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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科技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我校全部硕士专业(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除外)均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接收通告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本科期间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3.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具有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4.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符合上述条件的推免生均可申请我校接收录取。
  二、奖助政策
  凡录取的非在职普通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即可100%获得高达万元以上推免生新生奖学金(具体数额正在研究确定中,以学校正式数额为准),100%获得每学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此外,研究生期间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一系列资助奖励体系。
  三、申请程序和复试安排
  1.接收推免生专业:我校全部硕士专业(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
  2.申请人在2014年9月28日至10月24日间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登录系统填报我校志愿信息。
  3.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填报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
  4.10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本人来我校参加复试,复试时请携带:
  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英语水平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和科研等能力的有关材料。
  5.推免生复试和录取: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复试主要以面试为主方式进行,必要时可以笔试。复试工作最迟在2014年10月24日前全部结束。
  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录取的考生,由我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我校公示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10日,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批。2015年6月上旬随统考录取考生一并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说明
  1.被录取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违纪违法被处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复试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3.联系方式:邮箱:justyzb@163.com电话(传真):0511-84402362
  4.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b.just.edu.cn
  江苏科技大学竭诚欢迎校内外2015届推免生就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招办
  201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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