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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三年

  三、招生计划:

  2005年我校6个专业拟招收硕士研究生50名左右,包括国家计划招生、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研究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地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报名点均可查询)。确切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并视合格考生情况再行确定。

  四、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放宽。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2年以上(2003年7月以前的大专毕业生),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也可跨专业报考。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同意;在职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直接报名。

  五、报名时间:2004年11月10—14日。

  六、报名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报名点报名。

  七、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约在2005年1月底或2月初(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课由我校自行命题,政治分值100分,外语分值100分,专业基础课分值15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4、初试科目及范围:

  凡考试科目中有任选科目的,考生必须写明选定的考试科目名称及考试往上编号,否则由我校指定。

  5、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品行以及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九、其他: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05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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