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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理工学院14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介绍
  
  江苏理工学院坐落在江南历史文化古城、美丽富饶的长三角腹地——江苏省常州市。学校创建于1984年,是一所以工为主,理、经、管、艺、教、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特色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2008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成绩,2012年开始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校设有21个教学、科研单位,开设60多个本科专业和专业方向,全日制在校学生17000多人。馆藏纸质文献145.7万册,中外文现刊1530多种,中外文电子图书139万多种,中外文全文电子期刊1.5万多种,各类数据库27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95亿元。
  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200人,其中专任教师840多人。具有正高职称109人,具有博士学位133人,有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37人获全国优秀教师、江苏省先进工作者、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8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有60多人次获批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六大人才高峰培养人选和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等。学校与德国、英国、挪威等国家及省内外的有关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聘请100多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担任特聘教授、全职教授或兼职教授。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以教学为中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着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近5年来,学生在全国及省级各类科技竞赛中累计获奖800多项,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学校目前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品牌、重点专业14个,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5个,省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省级高校实验/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含建设点)8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精品(优秀)课程8门。有省级重点培育学科3个、重点建设学科2个,有省工程中心、省工程技术中心、省重点建设实验室5个,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1个,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培育点1个,常州市高技术重点实验室、常州市工程技术中心6个以及与企业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0多家。
  近5年,学校承担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00多项,承担横向科研课题300多项,累计科研经费超亿元;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30多项,获得发明专利90多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000多篇,其中被SCI、EI、ISTP等国际检索收录700多篇,在CSSCI源刊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00多篇,出版各类著作、教材300多部。
  通过近两年的发展建设,学校具备了良好的研究生培养条件,拥有博导、硕导85人,企业研究生工作站7个,校外研究生实践基地12个,学校新建44200平方米工程实训中心已投入使用。
  学校获得“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江苏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专业领域介绍
  (一)机械工程领域
  本专业领域面向现代装备制造业对高级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的实际需求,培养适应装备制造业高端化发展,掌握机械工程领域相关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能够从事本专业领域中的装备设计研发、工艺优化、运行调控和管理等工作,具有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勤于实践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高级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本专业领域共设8个培养方向,详见《2014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环境工程领域
   本专业领域主要面向资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再生有色金属等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需要,培养适应未来科技发展,掌握资源循环、节能环保工程技术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能够从事环境工程专业设计、技术开发、工程应用和运行管理等工作,具备从事资源循环和节能环保等领域科研的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本专业领域共设6个培养方向,详见《2014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专业、人数
  招生类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领域:机械工程、环境工程
  学制:2.5-3年
  招生人数:每个领域30名,共计60名(各专业领域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规模数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规定学分的学习任务及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注意事项:
  1.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向招生单位递交认证报告。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未尽事宜详见报考点通知
  
  六、考试安排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3.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考试时间一般均为3小时。
  4.复试时间:2014年4月中旬左右。
  复试具体安排届时会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对社会公布。
  
  七、录取工作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八、相关政策
  1.根据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2014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缴纳学费。具体费用额度待定。
  2.为鼓励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20分及以上,一次性奖励8000元;高于10分及以上,一次性奖励5000元;高于5分及以上,一次性奖励3000元。
  3.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为每月1000元(授奖面100%),同时享受相关的奖、助学金等奖励政策,最高金额为8000元/生/学年。
  4.研究生可承担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并获得相应津贴。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1463
  邮政编码:213001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
  学校主页:http://www.jsut.edu.cn
  联系部门: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jsut.edu.cn
  邮箱:yjsc@jsut.edu.cn
  研究生处:吉老师0519-8695309315861888655
  蒋老师0519-8695309415251933905
  机械工程:王老师0591-8695320413915063518
  环境工程:张老师0591-869532641358437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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