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的意见》(苏发[2000]19号文)有关规定: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工作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的意见》(苏发[2000]19号文)有关规定:“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工作优秀的年轻科级党员干部和理论骨干,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经过入学考试,在省委党校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脱产学习2年或在职学习3年,学完硕士研究生规定课程并通过论文答辩,取得党校学历,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学习型政党建设,培养具有坚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较高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党性的党员干部和理论骨干,直接服务于江苏“两个率先”实践,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在部分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招收2014年度党员干部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入学考试科目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思维与社会管理研究)。入学考试科目:1、政治;2、英语;3、马克思主义哲学。
(二)世界经济(开放型经济与管理创新研究)。入学考试科目:1、政治;2、英语;3、政治经济学。
(三)区域经济学(区域经济发展与城乡管理研究)。入学考试科目:1、政治;2、英语;3、政治经济学。
(四)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制建设研究)。入学考试科目:1、政治;2、英语;3、法理学。
(五)政治学理论(政治发展与制度创新研究)。入学考试科目:1、政治;2、英语;3、政治学原理。
(六)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执政能力与党政管理研究)。入学考试科目:1、政治;2、英语;3、党政管理基本理论。
(七)社会学(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研究)。入学考试科目:1、政治;2、英语;3、社会学原理。
(八)企业管理(现代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入学考试科目:1、政治;2、英语;3、企业管理学。
(九)行政管理(公共管理与领导艺术研究)。入学考试科目:1、政治;2、英语;3、公共行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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