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09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省学位办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积极探索科学、高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省学位办相关文件要求,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高层次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和考核体系。坚持标准,德智体全面衡量,确保质量;突出对考生的科学素养、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能的考核;规范操作,政策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复试、录取组织
1、成立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选派专业能力强、思想道德素质高、公道正派、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导师,组成学科(专业)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命题、阅卷和面试。
三、复试方法
1、复试前对考生身份和学历、学位证书进行审核。凡不能全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或在校证明)者,不得参加考试。
2、复试项目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复试(听力测试、口试)、综合素质面试和体检。
笔试 主要是专业课测试。时间为三小时,卷面成绩为100分。每份试卷由三位老师独立评阅打分,成绩取平均值。
英语复试 分为听力测试和口试。听力测试时间为半小时;口试分两组进行,每组由两名教师组织,每生时间不少于5分钟,教师现场评分。英语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听力测试40分,口试60分。
综合素质面试 由各专业5人复试小组组织,专业导师组长任复试考核小组组长。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得平均分。
体检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精神,统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
四、复试考核的主要内容
1、科学素养和创新潜质。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学习、研究、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情况或其它实际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
(4)身心健康状况。
(5)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
五、复试成绩计算和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为各种方式考核成绩加权分之总和,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占30%,英语成绩占10%,综合素质面试占60%。
2、同等学力加试者,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录取时作为重要参考。
3、初、复试成绩分别按50%计入录取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同时注重科学素养、综合素质、创新潜能的录取导向。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者,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特长生、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毕业生、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录取。
5、复试结束后的第二天,复试考生总成绩及排序情况上网,供考生查询。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上网公示。
六、复试不合格考生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舞弊、替考的;
2、身心或思想品德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3、复试单项成绩低于60分的;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
5、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七、其他
1、录取前我校将对拟录取考生调档审核,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考生名单须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3、对复试有疑义的考生,可提交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处理。
4、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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