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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通知三)

  2020年史良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14号),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现将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深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不断提高生源质量。

  二、复试考核

  1.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学院成立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院负责采用“网络远程、专家集中、面试为主、笔试多样”的方式组织实施。

  2.各研究所应针对网络复试方式,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建立健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库,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认真做好试答卷及答案的保密工作(含命题、监考、阅卷、登分等环节),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3.各研究所负责组织复试小组的组建和培训,要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进行必要的政策、业务、纪律、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和演练。复试工作人员均须签订责任状,未参加培训的人员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三、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初试与复试成绩综合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各专业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指标。

  2.复试总成绩200分,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5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20分钟/人。

  面试内容:外语听说测试(50分),综合素质面试(150分),思想品德考察。同等学力、跨专业加试(2门笔试)。

  复试收费: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人。加试不另收费。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对拟录取名单进行逐一审核,严格把关。

  四、时间安排

  1.5月13日,学院召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复试工作会议。

  2.5月14日前,学院完成实施工作方案和组建复试工作小组、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

  3.5月14日前,各研究所应做好下列工作:

  完成复试题库的命题工作。应按专业分别建立复试题库,保证试题类型齐全、数量充足,满足本专业复试考核目标要求;完成复试工作培训及演练,让复试师生熟悉复试平台及流程;

  4.5月16日上午8:30——12:00,法学理论专业、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依次开展复试。

  5月16日下午1:00——17:00,经济法学专业、财税法学专业依次开展复试。

  复试地点:文彰楼518会议室。复试期间,各专业要严格按照复试工作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规范使用网络复试平台进行复试,相关部门加强复试场所和平台的防疫措施、技术保障和工作巡查,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5.5月19日前,各所及学院完成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上报研究生院各专业接受调剂缺额。

  6.5月20日开始,学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公布调剂缺额,对外接收调剂生。学院根据调剂系统报名情况组织复试,接收调剂复试考生名单须及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7.6月20日前,按照学校下达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招生指标,将复试建议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同时报送复试评分记录、考生复试情况记录表等纸质材料。6月下旬,学校公示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

  五、纪律要求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负总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是本小组复试、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小组工作负责。

  2.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制定科学、公正、规范的复试录取方案,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各类人员的纪律教育,坚决抵制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3.对于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公平与公正。

  六、其他事项

  1.主动宣传,服务广大考生。各学院主动联系宣传部门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复试信息,把形势讲清楚、把问题讲透彻、把方案讲明白,并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对考生关心的问题及时准确发声,牢牢把握宣传工作主动权。

  2.加强演练,做好保障服务。各学院要加强对网络复试平台的培训与演练,提高师生业务和技术培训质量,提前进行复试实战演练,优化应急预案。信息化和安保、后勤等部门要做好网络远程复试的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复试系统培训、演练和实施,保障复试安全、顺畅、稳定进行。

  3.加强监管,确保公平公正。研究生院和纪委办公室组织督查工作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督察,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过程、招生计划变动、调剂政策执行、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学院设立监督热线:骆福林(常州大学纪委委员),赵赤(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党委纪检委员),电话:*************。

  附件:

  2020年史良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报考专业

姓名

准考证号

政治

外语

业务课

业务课

总分

1

法学理论

彭*

102920211102165

68

60

124

146

398

2

法学理论

沈*

102920211102168

65

59

121

138

383

3

法学理论

丁*

102920211102161

55

54

113

127

349

4

法学理论

蒋*

102920211102163

67

52

110

109

338

1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沈*

102920211102187

66

69

130

121

386

2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钱*

102920211102186

62

47

134

141

384

1

经济法学

韦*

102920211102205

59

74

140

133

406

2

经济法学

李*

102920211102199

61

54

134

134

383

3

经济法学

霍*

102920211102197

65

56

122

123

366

4

经济法学

黄*

102920211102196

61

46

133

121

361

5

经济法学

沈*

102920211102203

53

58

120

107

338

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徐*

102920211102216

52

57

128

118

355

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周*

102920211102217

60

52

122

120

354

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李*

102920211102213

63

50

116

115

344

1

财税法学

吴*

102920211102229

67

55

140

143

405

2

财税法学

王*

102920211102227

61

59

135

131

386

3

财税法学

龚*

102920211102222

66

55

123

139

383

4

财税法学

吴*

102920211102228

69

54

132

127

382

5

财税法学

朱*

102920211102234

62

59

133

116

370

6

财税法学

陈*

102920211102220

64

47

119

134

364

7

财税法学

曹*

102920211102218

60

71

115

111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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