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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暨南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一、报名申请对象
  大陆地区高校优秀本科应届推免生,我校只接收内地推免生(不包括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

  二、报名申请条件与要求
  (一)获得本科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二)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强;
  (三)具备较好的科研素养与学术潜质,有突出科研表现者优先考虑;
  (四)本科毕业专业与申请研究生专业原则上应同属一个一级学科。若跨一级学科,则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说明跨专业理由,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参加过研究生申请专业的科研项目或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选修过相关主干课程等;
  2、本科毕业专业与研究生申请专业各有一名教授的书面推荐信;
  3、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科目加试。
  (五)原则上每位推免生只在一个专业参加一次复试。若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也可参加第二专业的的复试。

  三、报名申请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9月10日,登陆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登陆——推免生报名,填写并提交个人申请信息表。
  (二)审核:9月1日—10日,学校将审核回复你是否已获得复试资格,考生可在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免试报名系统中查询,
  (三)复试时间:9月16日—18日,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9月初公布。

  四、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暨南大学201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二)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1份,并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三)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原件与复印件1份;
  (四)本人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欢迎提供证明自已在科研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术论文等原创性成果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该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供复试专家组参考)。

  五、关于拟录取
  (一)学校对通过复试并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外校推免生发放同意接收函。取得接收函的推免生须到本科所读院校领取加盖省级招生办公室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下简称“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办理正式网报手续,并于2015年11月10日前将《登记表》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办理正式网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二)被拟录取的暨南大学本校推免生于2015年10月15日前到本院研管办领取《登记表》及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报名校验码。

  、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则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并予以网上通报。

  七、联系人
  李老师,韩老师,020—85220045,85228526。

  八、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正式报到注册后,学校将根据路程远近为其提供400元—1000元的交通补助费。

  九、温馨提示
  1、在2015年9月15日前,若你尚未知晓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可先来我校参加复试。
  2、若你取得取得当年推免生资格,则复试成绩有效;若未取得推免生资格,则复试成绩无效。

  十、相关招生信息请参看2015年我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奖助政策与收费详见网站首页信息。本公告中若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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