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2012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济宁医学院2012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后简称《实施方案》),结合
根据《济宁医学院2012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后简称《实施方案》),结合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召开会议,部署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召开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小组及有关人员会议,学习传达《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文件)和山东省201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实施方案》及《济宁医学院201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周密部署复试录取工作。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4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资格审查地点: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处(教学楼629房间)。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拟调剂复试的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处提交可证明自己符合本年度报考资格的各种背景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政治思想考核表、准考证、身份证及毕业证(应届生持在校证明)原件审查,另带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并将政治思想考核表、准考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信网上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上交存档。
4.资格审查流程:
(1)财务处交费;
(2)资格审查;
(3)领取复试表。
三、体检安排
1.体检地点: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2.体检具体时间:4月18日上午8:00—11:30。
3.体检时须空腹。
4.体检时请携带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有效身份证件、复试通知书。
四、复试流程
采取差额复试
五、公共英语测试与心理测试
1.公共英语测试与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复试通知书参加测试。公共英语测试包括笔试和听力两个部分,满分100分。心理测试不计入成绩。不参加公共英语测试与心理测试或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2.公共英语测试和心理测试在4月18日下午13:30—17:30进行,考生务必在13:15前入场完毕(考场安排见《复试通知书》)。
3. 心理测试采取网上测试的方式。测试的组织工作由研究生处与精神卫生学院协调完成,学生在规定时间持准考证到精神卫生学院心理测量室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专业复试
专业复试包含专业课笔试、临床技能考核、面试及专业英语测试四部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临床技能考核100分,面试100分,专业英语(含口语)100分。
(一)复试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根据学科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临床能力测试
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临床实践能力和临床技能等方面的考查。通过系统观察考生临床技能操作,对考生为完成临床实践所必需的能力进行测量,重点考核为进行临床实践所必须的一般技能和为完成某种特定临床工作所必须的特殊技能。同时还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二)面试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主要由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
3.专家组秘书要如实填写《济宁医学院研究生复试专家组测试成绩表》及《专业英语测试成绩表》的有关栏目,为便于成绩管理,复试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特别是面试现场记录),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
七、成绩及录取
1.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 + (复试总成绩÷4)×50%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临床技能考核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公共英语×60%+专业英语(含口语)×40%
2.录取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八、加强领导与监督力度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督查小组的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下,为做好研究生复试命题、监考、阅卷评分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随机抽调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组织命题、试卷印刷、监考、阅卷评分等,以上各项活动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监督执行。
成立二级学院(附属医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本院(附属医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同时按学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具体实施面试、实践能力考核等各项工作。
九、复试录取时间进程
济宁医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时间进程表
工作内容 |
时间 |
地点 |
组织单位 |
复试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
4月17日 全天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研究生处 |
复试考生体检 |
4月18日 上午 |
附属医院 |
研究生处 附属医院 |
公共英语测试 |
4月18日 下午 13:30-16:00 |
教学楼608教室 |
研究生处 大学外语部 |
心理测试 |
4月18日 下午 16:30-17:30 |
南实验楼二楼 心理测量室 |
研究生处 精神卫生学院 |
专业课笔试 专业英语笔试 |
4月19日 8:30-10:30 11:00-12:00
|
附属医院
|
临床学院 精神卫生学院 附属医院 附属第二医院 |
专业面试(含英语口语) 临床技能考核 |
4月19日 下午
|
附属医院
|
临床学院 精神卫生学院 附属医院 附属第二医院 |
拟录取名单公示 |
4月22-28日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研究生处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6月中上旬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研究生处 |
新生录取检查 |
开学两周内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研究生处 |
十、特别说明
1.被我学院已录取的同学,如果出现上报审核未批、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等,则取消录取资格,所发录取通知书、所签协议书自动作废。
2. 复试期间,考生应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复试通知书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参加各种测试,迟到30分钟禁止进入考场。在复试过程中,各学科专业考生务必遵守学校有关考试纪律,紧密配合复试工作,一旦发现复试中有舞弊行为者,严肃查处。
十一、本《实施细则》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济宁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4月14日
相关链接:
2012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2年考研讨论版
2012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2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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