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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集美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为规范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现结合我校实际,将2015推免生接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心理健康状况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3.符合我校各招生学院制定的其他具体要求。
  二.申请程序
  1.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向我校提出申请。报考专业需跟推荐专业相同或相近。我校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
  2.相关学院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并根据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的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考生根据相关学院通知的复试地点和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考生可携带2014年9月1日以来推荐学校要求的体检报告或选择到我校医疗中心进行体检。考生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集美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3)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
  (4)相关学院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录取与公示
  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逾期视为放弃。
  10月24日前,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接收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学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合格后正式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学费和奖助学金
  1.学费:8000元/年。学术型研究生为三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为两年制。
  2.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入学后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7200元/生·年(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和学校设立的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学校还设有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在学研究生参加科研活动取得成绩,根据集美大学科技创新奖励条例可以获得200~1000元/人项不等的科研奖励;符合条件的研二及以上学生可申请每生每年2万元的国家奖学金;另有宋玉器先生研究生奖助学基金,木兰奖学金(面向航海、轮机学生)等。
  五.其它说明
  推免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完成毕业阶段的学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2.体检政审不合格。
  3.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它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4.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
  六.联系方式
  集美大学研招办电话:************
  集美大学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j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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