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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0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5200人左右(含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援疆计划等,以国家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
  二、2006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报名办法、考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规定,详情请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chinayz.com.cnwww.chinayz.edu.cn)。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和报考全国法律硕士的吉林省考生在我校报名考试,其他地区的考生请向当地招生部门或有关部门咨询。
  三、学制:以学分制为基础,实行弹性学分制2—3年,具体情况见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院规定。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专科毕业后有两年(从大专毕业后到录取为硕士生,时间到当年的9月1日)或两年以上学习、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的同等学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五、有关事项:
  1.同等学力考生只能选报招生专业目录上所规定的专业,培养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方向已在备注栏内注明,没有注明的不招同等学力考生。
  2.同等学力考生、外语类跨专业考生和各方向规定需加试的跨专业考生,需加试所报专业大学主干课两门。
  3.对符合我校复试规定基本要求的考生,在复试时要进行外语听力、专业外语口语、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的考试。有关专业课复试科目已在备注栏内注明。复试时,将对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能参加复试。
  4.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录取标准,注意选拔外校考生和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重视录取跨学科、专业应试的考生。如因名额所限,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将尽量调剂到本校相近专业和兄弟院校录取。
  5.凡在报考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无论在招生工作中的哪一个阶段被发现,一律取消其报考、考试或录取资格。
  6.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另发。

  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 :http://www.jlu.edu.cn
  E-mail :jdyz@jlu.edu.cn
  联系电话 :0431—5166371
  传 真 :0431—5166175
  地 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  编 :1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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