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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办法

根据《吉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和《吉林大学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调剂录取办法。

一、接收调剂生条件

1、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2、达到吉林大学法学院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见下表:

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法学硕士

355

50

50

90

90

法律(法学)

[035102]

355

50

50

90

90

法律(非法学)

[035101]

365

55

55

90

90

3、复试后未被报考专业录取为法学硕士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招生计划名额未录满的法学硕士各专业;未被录取的全日制法律(法学)考生可以调剂到司法文明方向法律(法学)和非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未被录取的全日制法律(非法学)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调剂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的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且需签订定向协议。

二、接收调剂名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缺额

035101

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

10

035102

非全日制法律(法学)

1

035102

法律(法学)司法文明

8

030101

法学理论

1

030102

法律史

2

030106

诉讼法学

3

030107

经济法学

1

三、调剂申请程序

申请调剂的考生4月11前要向学院提交《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申请表》须手写签字彩色扫描文件(格式为pdf或jpg)发送到指定邮箱,法学硕士发送yanban2018@126.com,法律硕士发送到jlujm2011@163.com,文件命名:“调剂+姓名+考生编号后6位”;纸版材料用EMS邮寄到对应办公室(法学硕士: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311室于老师收,联系电话:*************;法律硕士: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中心校区文科实验楼四楼法硕中心王老师收,联系电话:*************)。逾期未提交材料和材料不全的视为放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

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初、复总成绩以及其它能反映考生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择优确定拟调剂人选。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其他事项

1、学院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出通知,考生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信息并回复确认,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调剂考生须在12小时内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对不按时接受通知的,将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2、考生的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六位代码)、报考学习方式(定向、非定向)任何一个信息改变的都需要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否则将不能被录取。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21年4月7日

 

附件【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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