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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1年研究生复试通知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材料学院的复试工作办法,从而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复试办法如下:
  一、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其组织成员如下:
  组 长:蒋 青
  副组长:孙大谦 于雅琳
  秘 书:刘 徽 赵雯
  各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各组组长名单如下:
  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复试领导小组组长: 于文学
  材料学专业复试领导小组组长: 曹占义
  材料加工工程专业复试领导小组组长: 周 宏
  钢铁冶金系复试领导小组组长: 赵宇光
  材料工程领域专业硕士复试领导小组组长: 谷诤巍
  二、成立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于雅琳
  组员:刘徽 赵雯
  三、复试分数线:
  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15分;外语、政治成绩不低于45分;数学(二)成绩不低于68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90分。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1、笔试(专业课测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
  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综合面试满分150分,其中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0分。综合面试的具体要求为:
  (1)每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个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保存备查。
  (4)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如必须接听电话或有事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面试工作。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定及格线,笔试为为60分,面试为90分,对在复试中笔试或面试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到总成绩,录取时按照总成绩排序。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专业复试细则及复试名单见附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1年3月24日

  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专业复试细则及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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