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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

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现拟订口腔医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个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按照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成立口腔医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小组及资格审查小组。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延民  王 霞

副组长:孙宏晨  张志民  郭 威

组 员:马 宁 王建华

工作内容:负责制订本院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指导组织实施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 

2.成立复试工作小组

组 长:周延民 

副组长:孙宏晨 郭 威

成员:黄 洋  张 伟  王景云  胡 敏  程敏  张泽兵  马 宁 王建华(兼秘书)

工作内容:负责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 

3.成立复试小组

以科室为单位、以教研室主任或科主任为复试小组组长,以教授、副教授或高年资讲师为小组成员,如不足5人的复试小组,可委托邀请其他科室的专家参与复试工作。 

4.成立资格审查小组

 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书记、副院长及研究生秘书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组 长:郭 威  孙宏晨

 组 员:王建华

工作内容:在复试前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或考号,并通知考生,认真对复试学生身份资格审核,确定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考生名单。

三、复试准备工作

 1.制订并公布复试工作细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召开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布置复试工作。

参加会议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复试小组组长、副组长、

资格审查小组人员。

工作内容:讨论通过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

面的学习,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时  间:4月1日(周四) 上午 8:00分

地  点:学院新楼会议室

3.复试试题命题管理办法。

专业课笔试试题以科室为单位命题,由学院指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命题和阅卷,当场封卷、评分、登分。

4.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①准考证。

    ②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及复印件一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

    ③往届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   

④本科阶段委培定向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⑤本科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⑥考生在吉林大学网上下载《吉林大学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考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在职考生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②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③毕业证、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

  ④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

  ⑤与《吉林大学201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四、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吉林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符合吉林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

  3.2010年硕士研究生将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4.根据考生志愿,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5.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推免生不参加复试,但必须参加面试。

6.各研究方向名额分配的原则主要根据招生计划、导师人数、导师经费(参照七年制选导师的有关内容)等确定,原则上按报考志愿方向进行复试。

7.关于调剂考生,学术型研究生可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调剂;院内调剂考生采取师生双向选择方式进行;校外调剂考生需填报校外调剂申请表,由院研究生秘书汇总后报研招办,研招办将在后期进行复核,并参加我院组织的第二次复试。 

五、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主要方式  

   1、笔试(按百分制计算)

专业课: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儿童口腔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种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组织病理学。

2、面试(按百分制计算)

综合能力测试:100分(专业能力 50分、综合能力 50分)

3、外语:50分(听力30分,口语20分)

具体要求:

(1)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   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案;

(4)   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期间如必须接听电话或有事暂时离开面试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面试工作;

(5)   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在复试过程中为体现公平、公正和对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的精神,在复试过程中将由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复试程序,并向学校提交书面复试结果。

(二)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

  (3) 外语听说能力;

  (4)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本学科(口腔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 人文素养;

 (5)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关于复试考核分数按250分评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为100分,综合能力面试为100分,外语听说成绩测试为50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 :

初试成绩          复试成绩

总成绩=( —————×70%+——————×30%)×100(百分制)

        500                250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主考教师聘请公共外语教学中心教师协助,在进行外语听说测试前,必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的评分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六、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要求,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采取如下监督复议制度: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复试工作全面监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申诉电话:85166371

吉林大学口腔医学院 科教部

20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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