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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0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外院研 [2010]001 号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 2010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和吉林大学 2010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 复试录取工作的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

3 .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个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5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 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

1. 成立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 5 人组成,组长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员由分管各专业的副院长或系主任担任。

2. 各专业成立本专业 201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工作包括复试内容、评分标准和各种程序的确定以及命题、评卷、核分、登分和面试等复试录取有关的具体的工作。各专业和各硕士点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 5 人以上(含 5 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必须是奇数),组长一般由系主任兼任或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各专业和硕士点的复试录取小组成立后,把名单报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学院审核后上报学校。

3 .研究生复试录取是一件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专业点对复试录取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严格按章办事,做到各个环节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三、 复试录取工作的程序

1 .制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各专业点根据学校和学院的工作安排,制定本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法和程序,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2 .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工作人员

各专业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责任性强、公道正派的教师参加复试工作。

3 .命制复试试题

各专业指定有责任心的教师出笔试题(笔试时间为 2 小时,满分为 100 分),并做好保密工作。笔试题在启用之前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试题由学院录取工作小组组织安排。

4 .组织复试

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外语和实践能力的考核等四个方面。前三项由各专业组织实施。

5 .确定录取名单

各专业根据复试情况,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四、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研究生资格审查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在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 .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 .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3 .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不相符合者;

4 .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

5 .与《吉林大学 2010 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合者;

6 .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7 .有其他不正当行为者。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1 .复试方式

( 1 )笔试

笔试时间为 2 小时,满分为 100 分。各专业点自行组织实施,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里。

( 2 )面试

包括综合素质和各种能力的测试 100 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 50 分,总计 150 分。此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里。

面试的具体要求:

①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② 每个复试小组应对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

③ 复试小组成员离开现场时,面试工作应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继续进行;

④ 同一专业的面试方式,试题的难易度和成绩的评定标准应该统一。

2 .复试内容

(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 大学学习阶段的情况和成绩;

② 本学科基本理论和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 外语的听说能力;

④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 2 )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 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② 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③ 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

④ 人文修养;

⑤ 举止、语言表达和礼仪等。

3 .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的笔试及格线为 60 分,面试为 90 分;在复试中笔试或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及格线的不予录取。

2.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在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三分之二,复试成绩占三分之一。具体计算公式按学校文件精神之行。

3. 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以及体检结果不记入总成绩里。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 录取

1.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 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严格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

七、 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1 . 3 月 22 日— 24 日制定复试细则,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2 . 3 月 24 日 —31 日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并开始通知考生复试的具体事宜。

3 . 4 月 2 日 —4 日复试。

4 . 4 月 2 日 —4 日考生体检,资格审查小组开始资格审查。

5 . 4 月 6 日 —7 日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最终审定录取名单。

6 . 4 月 8 日上报拟录取名单。

7 . 4 月中下旬调档审查。

8 . 4 月 20 日审核确定最后录取名单。

9.MTI 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也按本细则执行。

* 其他有关工作按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

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0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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