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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大学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吉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吉林大学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现将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按照国家、吉林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及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和相关要求,加强违规违纪监督检查,防范招生录取风险,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复试工作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选才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负责制订我院的复试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成立复试命题小组。小组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命题及接触试题的人员均须签订《命题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

3.按学科、专业组成若干复试工作小组。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面试当天按照学科、专业随机组成面试导师小组。每组成员不少于5人,成员组成要考虑专业、研究方向和职称(副教授及以上)等情况。复试小组成员若有亲属考生参加复试的应自动回避。夫妻双方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在本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和录取工作。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召开会议,研究统一评分标准。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4.成立技术与后勤保障小组。小组确保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掌握软件操作流程,培训复试教师,开展网络复试演练,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成立疫情防控小组。小组负责人员排查、场地排查、设备排查、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

6.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小组将严格按照《吉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的要求,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7.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小组对我院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考生须达到我院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才有资格参加复试,各专业具体分数线见下表。

学位类型

学科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学术学位

工学

300

45

45

68

90

专业学位

电子信息

310

45

45

68

90

专业学位

能源动力

300

45

45

68

90

3.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招生总人数(已招推免生)(人)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40(2)

080800 电气工程

12(3)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6(2)

085400 电子信息

14

085800 能源动力

12

4.考生应按报考的专业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已公布。

四、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2021年3月29日16:00前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1559956441@qq.com,命名方式为“报考专业+姓名”: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凭军官证)(过期、临时证件无效)。

2.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结业)证书原件。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

4.本科阶段委培定向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所有考生手写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一);

6.所有考生手写签署《考生是否具备网络复试条件确认书》(附件二)。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与《吉林大学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报道后组织进行。

六、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面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等综合素养。

1.专业素质和能力(100分)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应涵盖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科目相关内容的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2.综合素质和能力(100分)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人事档案审查和政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进行);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我院各专业自行组织,出题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各专业在进行外语听说测试时,必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的评分一致性、连贯性和公平性。

(三)复试时间及考生准备工作

    考试日期:2021年4月2日,具体分组及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时长:每名考生不少于20分钟。

考生准备工作:考生须在具备良好网络条件的环境内,准备两台设备(一台笔记本电脑、一部手机),设备均安装腾讯QQ、钉钉两个软件,以及注册两个钉钉账号(账号命名方式:电脑-考生姓名1,手机-考生姓名2),面试时两台设备同时进入考场。笔记本面对考生,距考生40厘米;手机放置在考生左后方45度位置,距离考试1.5米为宜。考生须准备3-5分钟中文自我介绍(含PPT)。

七、复试成绩的核算确定

1.复试总成绩为300分,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为100分,计算公式为: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30%=总成绩(按百分制)。

3.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优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关于调剂

生源不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在校内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调剂专业、计划及相关要求将在第一轮复试后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1.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必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的吉林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的调入专业要与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4.参加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6.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九、关于录取

1.我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调剂考生单独排序,根据调剂计划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2.强军计划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

3.强军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相关文件执行。

4.符合加分政策达到我院复试要求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要求,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复试。

5.被录取的支教生须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完成支教工作后,随下一年度录取新生一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十、关于违规处理

1.凡与复试考生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直系亲属,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

2.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十一、投诉及举报受理渠道

电话:*************

邮箱:w_zhou@jlu.edu.cn

联系人:周伟

十二、本细则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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