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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吉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按照国家、吉林省及我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考生及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法和相关要求,加强违规违纪监督检查,防范招生录取风险,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科学选才原则,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为保障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下工作负责小组:

1. 领导小组

组长:王慧远

成员:刘 远 蒋 青 王文权  曲贵文 谷晓燕 田宏伟 王国勇  赵小辉

2. 监督检查小组

组长:刘远  副组长:曲贵文

成员:孟繁玲 鄢俊敏 李 楠 李志刚 刘 力           

3. 工作小组

组长:王文权

成员:田宏伟  王国勇  赵小辉

4. 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曲贵文  王文权

组员:刘 徽  赵 雯

5. 技术保障小组

组长:赵 明

组员:王家富 王智力 赵亮 徐晓峰 程拓

6. 疫情防控小组

组长:刘远

组员:刘虹 田宏伟 王国勇 赵小辉

三、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考生进入复试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3.考生须达到我院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才有资格参加复试。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材料物理与化学

23

343

45

45

68

90

材料学

34

300

45

45

68

90

材料加工工程

42

300

45

45

68

90

材料与化工

70

322

45

45

68

90

注:上线人数较多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比例按计划招生人数的120%确定。

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详见网址:http://zsb.jlu.edu.cn/info/2383.html

四、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须通过邮件h_liu@jlu.edu.cn提供如下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328日中午1200之前):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

4.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3)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4)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5)与《吉林大学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除以上材料外,在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交以下面试所需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或其它学习、科研情况证明;

2.本科阶段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

3.本科阶段发表的文章或其它创新实验的证明;

4.大学外语等级考试等语言证书。

五、复试时间、方式及内容

1. 复试时间

328日之前进行网络远程复试的调试工作,330日进行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复试安排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邮件)。

2. 复试方式及要求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阿里钉钉平台),备用平台为腾讯QQ招生专业目录中原笔试科目包含在复试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中进行考察。

3.复试程序及内容

综合面试采用问答形式,其中原招生简章中的笔试部分内容以考生在题库中随机抽签形式选择,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和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

(1) 专业素质和能力100分)

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内容应涵盖与原有复试笔试内容相关的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2) 综合素质和能力(10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等。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

主要考察考生利用外语进行交流和获取信息的能力。

六、成绩要求和计算方法

复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300分,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对在复试中总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单项不满60分也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30%

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关于录取

1.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的优先级顺序择优录取。)

2.复试合格但未被录取的一志愿考生,在学校增加招生计划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已经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被其它高校待录取且未在我校规定时限解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3.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

4.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相关文件执行。

5.符合加分政策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要求,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复试。

6.被录取的支教生须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完成支教工作后,随下一年度录取新生一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被录取的“2+3”专职辅导员须保留入学资格两年,随入学年度新生一并办理报到手续。

 

八、投诉及举报受理渠道

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电话为(04318509443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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