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吉林师范大学特岗教师在职教育专硕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21号)精神,支持特岗教师在职学习和专业发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21号)精神,支持特岗教师在职学习和专业发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我校决定在2012年继续组织开展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式
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学习年限按我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报名及录取
(一)报名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的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二)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于2012年12月21日至31日期间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报名登录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特岗教师只允许报考一所学校。为便于特岗教师兼顾工作,提倡考生就近报考。
(三)资格审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2年12月24日至2013年1月8日期间登录信息平台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四)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于2013年1月9日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资格审查结果和特岗教师的年度考核情况、本科期间学习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部网站上公示和进行电话通知复试。
特岗教师参加复试的科目为教育综合,由我校单独命题,侧重考察考生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教学技能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为笔试。
复试时间、地点和需要准备的复试审核材料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朋
联系电话:3291710
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部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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