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复试办法
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复试办法 根据江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
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复试办法
根据江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的精神,现制定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复试办法。
一、复试报到
(一)4月12日,考生到学院A316报到。复试名单详见学院网页及院内张贴通告。
(二)报到时带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 ( 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 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政审意见等相关材料。政审表的格式到研究生院的网上下载。
如考生的准考证遗失或破损,可到研招网下载或研招办打印。
(三)学生报到时签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再次确认复试科目。
(五)复试收费标准:20元体检费,80元复试费。考生请登录“江南大学缴费平台”通过网上缴纳复试费,并打印付费凭证,报到时交。缴费网址:http://pay.jiangnan.edu.cn/payment/。
具体缴费流程见学院通知附件“缴费须知”,登录密码统一为123456。
(六)请考生自带听力耳机(要求能收听到频率为FM85的波段)及两节5号电池,自备2B铅笔。耳机测试时间:13日下午;频率:FM85。
(七)请准备一寸照片一张,用于粘贴在复试体检表上。
二、复试时间安排
(一)笔试
4月13日下午1:00—1:20考生入场
1:20—1:30英语听力考试前调试耳机
1:30—1:55听力考试(自备2B铅笔)
2:00—5:00专业课考试,
(二)体检
(1)4月13日上午7:45-9:30全体学生空腹验血;
(2)其余体检项目时间请遵照报到时领取的体检表安排时间进行,若与复试时间冲突,可以相应的进行提早或推迟些时间处理,但不得晚于4月14日下午16:30。
(三)面试
4月14日上午8:00开始,地点:化工楼各会议室,分组详见院内张贴通告。
(四)同等学力加试:由学院自行安排。
所有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请于4月8日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网页,进入复试确认系统进行确认,(调剂考生请直接与学院电话联系确认),填写相关信息,确认复试科目,确认之后不得随意更改,所有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
三、复试主要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外语听说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
1. 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综合素质考核
(1)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
(4)人文素养;
(5)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3. 体检
(二)复试方式:
1. 笔试: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试卷满分为150分。
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信息确认时资格为准 )须严格复试,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2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 外语听力测试:考试时间25分钟。
3. 综合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和外语听说能力进行测试,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人。
4. 体检:复试阶段必须体检,体检安排在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5. 复试的具体内容、笔试科目及要求参见《江南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复试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四、复试工作要求
(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拟录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亦需参加本次复试,但只参加面试部分,不参加笔试。
(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不超过拟录取人数的130%,具体已报研招办审核通过。
(三)认真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再交验)、身份证、单位政审意见等相关材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四)按复试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规避关系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规避关系亲属:夫妻、直系亲属、三代内旁系血亲和姻亲)。
(五)学院负责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和评判标准,明确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明确工作行为规范。
(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数字型),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七)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包括命题、阅卷、核分、登分等)、随机抽题、随机分组、复试记录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八)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必要的解释。
五、复试成绩、拟录取与学业奖学金
(一)复试成绩
1. 复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1)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所有专业
① 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外语听力考试满分为5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②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面试成绩);
③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满分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面试合格考生的拟录取程序
1. 各专业的拟录取顺序:同等条件下优先拟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再拟录取调剂到该专业的考生。
2. 参加我校各专业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排序。
3. 调剂到我校各专业复试的考生(含校内调剂),按复试成绩排序。
4. 复试完毕,学院参考体检结果,及时将复试结果及是否拟录取通知考生本人。
(三)学业奖学金等级的确定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非委培硕士研究生(MBA除外)享受基本助学金的标准为250元/月·生。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学校将适时调整和制定新的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13.4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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