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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201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的通知


  江汉大学关于201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的通知

  为确保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江汉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现将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复试时间
  2012年4月12-14日
  二、 复试流程
  (一)资格查询:学校研招办根据学校制订的复试基本要求确定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上网公布发放复试通知书。
  (二)报到缴费:参加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缴纳复试体检费。
  (三)资格审查:学校指定专人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复试资格。
  (四)体检(含心理测试):学校将对考生的生理和心理健康进行测试。
  (五)复试测试: 通过复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到学校报到参加各项复试测试。
  三、资格审查:
  考生携带本人以下材料以及学校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于4月12日到我校学术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1. 准考证、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见附件)、加盖有效公章的原毕业院校或档案所在地开具的大学成绩单复印件、3张本人一寸照片;
  2. 往届考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请统一复印在A4纸上,复印件右上角写上姓名和准考证号,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报告未出,可提供该报告的申请表复印件),查询方法见学信网(教育部学信中心网http://www.chsi.cn/)。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四、复试的方式和内容
  (一) 复试方式: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等三个部分。
  1.专业课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5小时,考试方式为闭卷。
  2.面试分为两部分:一为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100分;二为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时间合计不少于30分钟。
  3.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4.复试成绩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专业考核笔试占30%,综合素质和能力占50%,外国语听说测试占2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二) 主要内容:
  研究生复试三个部分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了解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体检(含心理测试)
  由我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相关文件,统一组织体检。心理测试由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其中,专业考核笔试占30%,综合素质和能力占50%,外国语听说测试占2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与初试总成绩各占50%作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综合排名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优先录取,并保证专业。
  (三)加试数学的成绩不计入总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五)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安排及要求
  (一)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复试内容
4月12日 全天 学术交流中心 报到
4月13日 7:30-8:30 校医院 体质检查(空腹)
9:00-10:30 J10三楼 心理测试
11:00-12:00 J16 导师见面会
14:00-16:30 J16 专业课复试
18:30-20:30 J16 数学加试
4月14日 8:20-9:00 J16 英语听力测试
9:30-12:00 J16 英语口语测试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13:30-15:00 校园 参观校园
15:00-18:00   网上确认


   (二)专业课复试科目
  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复试科目为化学综合,考试内容分为必选题和自选题,涉及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化工原理、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及逻辑等内容,考生可自由选择其中任意一门的自选题。
  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复试科目为管理学综合,考试内容分为必选题和自选题,涉及微观经济学、营销学基础、数学综合、财务管理方法及逻辑等,考生可自由选择其中一门的自选题。
  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调剂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加试数学。
  (三)复试要求
  1.请考生按 “复试安排”,按时按要求参加复试。
  2.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各种舞弊行为,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将予以警告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从复试工作开始至结束10天内受理投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投诉电话:84225801。
  八、考生录取确认
  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收到我校的 “待录取通知”, 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状态”,并协助办理调阅初试试卷等手续。逾期不接受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九、报到地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
  江汉大学一号门学术交流中心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027 —84225310、84225960、87422243
  邮政编码:430056
  
  江汉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4月8日

  1.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

  相关链接:
  2012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 2012年考研讨论版
  2012年考研调剂中心 | 2012年全国考研复试线 | 历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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