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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总占地面积2114亩,校舍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主校区坐落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畔,这里湖山环抱,水天一色,风景秀丽,幽雅宜人,是理想的学习园地。
  学校拥有学术型硕士一级学科点2个(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学位类别2个(临床医学、艺术),1个专业学位领域(化学工程),涉及2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理、工、管、医、艺等5大学科门类。同时拥有“基础医学”等28个省、市、校级重点学科,这些学科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1个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个省研究生工作站,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10门省级精品课程,3个省级教学团队。
  现有专任教师1115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598人。有双聘院士1人,“楚天学者”12人,二级教授14人,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专项津贴及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5人。有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优秀青年骨干人才,16人入选武汉市“213人才工程”和“十百千人才工程”。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
  学校设有武汉研究院、交叉学科研究院、武汉生物医学研究院等54个科研机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7亿元。现有省部级科研平台1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图书馆藏书212万余册,电子图书52万册,中外文期刊2200余种,中外文数据库45个。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注重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性、创新性、国际性人才,主动适应社会与市场需求,立足武汉,服务社会,力争早日建成与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地位和水平相适应、在国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
  二、报名须知
  (一)报考条件
  报考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内科学、儿科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外科、肿瘤专业领域的考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临床医学本科学历;报考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领域的考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中医学类(含中西医结合)本科学历。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201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9-10月。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网)或http://yz.chsi.cn(教育网)
  请考生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现场确认:预计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1月,具体安排请详见各报名点通知。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时须出示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的学生证;在职及其他人员持毕业证书原件),凭网上报名号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交费照相,确认网上报名有效。
  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地点:
  (1)武汉市及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考生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武昌区招考办、洪山区招考办、江岸区招考办、湖北工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纺织大学6个社会报考点报名;
  (2)省内考生可就近到长江大学、三峡大学、襄樊市教育考试院、湖北医药学院、恩施州招生考试办公室、黄冈师范学院和黄石市教育考试院7个省内报考点报名;
  (3)外省考生可到本省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初试时间为2015年底或2016年初。
  2.复试:复试时间为2016年4月,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为准。
  具体报名事宜以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以及我校网上正式公布文件为准。
  (四)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1.复试成绩与初试总成绩各占50%作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入学考试总成绩综合排名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优先录取,并保证专业;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测试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经物价部门审核,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费统一为:8000元/年。
  (六)研究生教育激励机制
  1.完善的奖助体系。完善的奖助体系。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培养质量,学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资助政策,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奖助体系。具体见下表:
  表一:江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一览表

类别

奖学金名称

获奖比例

金额 (万元)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2%

2

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一等 10%

1.2

二等 20%

1

三等 70%

0.8

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标兵

2%

0.3

优秀毕业生

10%

0.2

优秀研究生干部

5%

0.2

公益活动先进个人

5%

0.1

文体活动优秀奖

符合条件即可

0.1

专项奖学金

武汉供销社奖学金

3名/年

0.1-0.2

九源励才奖学金

5名/年

0.4

昱申翔奖学金

5名/年

0.1

科研成果奖

科研创新成果奖(学科竞赛、科研成果等)

符合条件即可

见《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表二:江汉大学研究生助学金一览表

助学金名称

资助比例

金额

国家助学金

100%

500元/月

学校助学金

100%

300元/月

“三助”津贴

“助研”

符合条件

见《江汉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理岗位管理暂行办法》

“助教”

“助管”

困难补助

符合条件

500-1000元/人

科研创新基金

符合条件

4000-15000元/项

欧阳康乐产学研用创新基金

5-10项

5000-8000元/项

  凡受到共青团中央“春蕾计划”资助的大学毕业生,每人每月另加100元特困补助,受资助的学生还可获得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家路费补助。
  对于特别困难或遭遇重大疾病的研究生,在校期间,学校视情况给予其他资助。
  2.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学校获批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个、省研究生工作站1个;设立“研究生创新教育基金”,主要包括“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生成果奖励项目”、“研究生访学资助项目”和“欧阳康乐产学研用创新基金”。“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进入创新实验室开展科学研究,鼓励研究生到企业进行成果推广和转化工作。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校组织一级学科专家评审、校领导批准,可获得科研创新基金资助,资助金额按照《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研究生成果奖励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的创新成果,如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申请国家发明专利等,资助金额按照《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执行;“研究生访学资助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进入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合作科研,资助金额参照《江汉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办法(试行)》执行;“欧阳康乐产学研用创新基金”,用以提升研究生创新能力,拓宽科研创新视野,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参与科研创新活动,资助金额为5000-8000元/项。
  3.舒适的住宿条件。学校拥有湖北省高校较好的研究生住宿条件。按照3人间设置,每间宿舍都具备独立卫生间,并安装有电热水器和空调,同时还配备了公用微波炉、洗衣机等家用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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