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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科院软件研究所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

  2018年,我所继续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高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

  一、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到我所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直博生的考生,应具备如下条件:

  1、能获得母校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备案;

  2、热爱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所学专业主干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5、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申请及接收程序

  1、提前申请

  预计能在所就读高等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且有意申请推荐免试到我所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直博生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可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通过“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http://zhaosheng.ucas.ac.cn/sign_up/TMS/views/index.aspx)进行提前申请,申请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0日。

  注:参加软件所“软件与网络”夏令营时,已提交推免申请材料,并且通过面试考核获得优秀营员的应届本科生,需在8月20日前登录国科大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补填申请,并确认是否接受软件所拟录取,逾期未确认者(已说明原因,且经研究生部认可者除外),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初审与考核时间

  8月下旬,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择优确定面试名单,并通过邮件发送面试通知。面试拟安排在9月12日—14日(以面试通知为准)。10月份,根据拟录取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推免生补录。

  3、申请材料

  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来软件所参加考核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申请表》(可通过国科大推免申请系统生成、打印);

  2)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及专业排名证明;

  3)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4)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一封专家亲笔推荐信及其它自愿提交的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6)一张1寸证件照(体检用)。

  三、考核与体检

  1、考核形式:以面试为主,笔试为辅。必要时,各考核小组可增加机试。

  2、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等。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核查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特别是本科所学专业必修课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3、体格检查:体检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须在我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对申请人的考核由各部门研究生培养指导小组根据软件所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组织进行。

  四、拟录取与备案

  1、未经软件所初审、考核和体检的申请者不得拟录取。

  2、软件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上报的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3、所有被我所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含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必须通过教育部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时间大约在9月底),按软件所的时间要求与软件所研究生部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未按要求完成相关接收手续的推免生,原有的推免拟录取资格自动失效。

  4、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改变。

  5、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6、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7、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通过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它

  1、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2、本简章如有与国科大及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通信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四街4号中科院软件所研究生部(邮编:100190)

  联系电话:010-62561196

  联系人:李老师

  电子邮箱:caili@iscas.ac.cn

  单位网址:http://www.is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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