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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2006年考研(含MBA)调剂办法

 

  根据2006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情况,我校部分专业需要调剂少量生源。为方便考生调剂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调剂办法:

  根据《200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我校部分学科、专业需要调剂少量生源。因全国研究生招生会议于3月27-28日召开,应考生要求,我办根据往年惯例进行调剂,特制订本办法,如本调剂办法有与全国研究生招生会议冲突之处,按全国研究生招生会议精神执行。具体办法如下:

  1、我校属于2006年全国研究生招生三区,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的1:1.2的比例进行调剂,差额复试。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所在地区(下称“调出地区”);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下称“调出专业”);考生拟调入的专业(下称“调入专业”)。照顾专业待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确定。

  考生调剂录取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调出专业在三区的复试分数要求。同时,拟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全国统考的四类数学及招生单位的理学自命题数学视为基本相同的统考科目)。

  (2)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必须达到调出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在三区的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报考照顾专业以外的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必须符合上述(1)的要求。

  (4)MBA考生可在同一专业内进行调剂。MBA联考中未被本专业录取的上线考生不得转至其它学科专业录取,其它学科专业的单考生、统考生也不得转入MBA录取。

  2、调剂步骤:

  (1)登录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网(http://219.225.204.196:8080/yjs/zsgl/yjs.jsp)输入考生信息。

  (2)确定是否调剂。我校按1:1.2比例复试,并根据此复试比例来确定调剂和招生人数,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请通过电话或本人来研招办确定我校是否可以调剂,如我校确定调剂,考生即可办理(3)步骤的手续。

  (3)办理调剂手续。我办接受考生调剂后,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内蒙古工业大学调剂承诺书》和交纳调剂保证金。

  A.《调剂承诺书》下载后填写,必须由本人签字(如他人代办,须由代办人签字)确认;

  B.《调剂承诺书》可通过传真方式送达,亦可由本人或代办人直接送至我校研招办。

  C.调剂保证金的寄送:考生可以直接到我校研招办办理调剂保证金交纳手续,也可通过当地邮局普通汇款业务寄出,如选择邮寄请详细填写寄款人姓名、地址与邮编,在汇款备注内写清拟调剂专业与联系电话,收款单位(不能寄个人):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工业大学研招办(010051)。

  只有在我办同意接受调剂后,考生方能交纳调剂保证金,如未经同意而寄调剂保证金的考生,我办不负责退款,考生自行处理。

  (5)调剂名单的确定。我办收到考生的《调剂承诺书》和调剂保证金后,即最终确定调剂该生,并向该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寄发或传真《调剂函》,但尚未被确定为最终可以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按研招办要求与本人报考的第一志愿学校取得联系,督促第一志愿学校的研招办将加盖公章的《报考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教育部统一格式,每生只限一份)、四门考试科目的试卷(考生录取后由第一志愿研招办寄,考生不必催要)用特快专递寄我校研招办。

  今年我校将考生的调剂函发至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持此函与第一志愿学校联系调剂事宜,通过电话联系的考生我校用特快专递将调剂函寄到考生在调剂承诺书上所留的地址。本人或他人来我办办理的交由现场办理人。

  凡收到我校调剂函的考生即暂定为我校的正式调剂考生,须按我校的复试安排准备复试事宜,并经常浏览本网站查看有关复试的工作安排。我校在4月下旬复试,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查看《关于是乎00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

  ( 6)复试名单的确定。

  我校同意接收的调剂考生的《报考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和“初试试卷”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我办后即可进入复试名单[考生在“复试名单查询”选项中查询],被确定可能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根据我校复试安排准备复试工作,我办仅通过研究生教育网发布有关信息,不再另行信函或电话通知。如考生没有及时登录研究生教育网查看而耽误复试,责任自负。

  如考生《报考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和“初试试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我办,我办将取消该生调剂资格。

  3、我校不调剂同等学力考生和小语种考生。

  4、可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仅限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和达斡尔族,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而录取的考生毕业后需留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

  5、为保障考生的利益,同时维护我校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遵循诚信原则,凡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须交纳调剂保证金1000元,此“调剂保证金”不是我校的收费项目,仅作为我校与考生间的相互承诺。

  (1)调剂保证金在以下情况出现后全部退还考生

  A.考生参加复试但未成功,在复试后退还;

  B.考生参加复试且复试成功,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考生入学时退还;

  C.因第一志愿单位研招办没有及时寄出《报考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和“初试试卷”而影响考生参加复试的,由第一志愿学校出具证明后退还。

  D.因我校研招办的原因使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入学的其它情况。

  (2)调剂保证金在以下情况出现后不予退还

  A.我校确定调剂该考生后,因该考生本人一档多投等原因不参加我校研究生复试的;

  B.复试成功被录取后没有按学校要求入学报到的;

  C.考生未按我校调剂办法提供详实信息或提供了虚假信息而影响考生复试的;

  D.因考生本人的原因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入学的其它情况。

  6、凡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生,培养费每人16500元。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生在读期间没有生活补贴,在校期间无论是公费生还是自筹经费均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7、其它未明事宜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公布,请考生经常上网查询有关信息。

  8、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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