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及相关工作安排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公示期10个工作日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2021年我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研〔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经学院复试,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1),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公示期10个工作日,待教育部录取检查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咨询电话:************,监督申诉电话:************。 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度,近期有关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登记 我校录取通知书采用邮寄方式寄送至考生,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登记流程》(附件2)进行邮寄地址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5月25日。 二、研究生调档、党组织关系转递、团组织关系转递 考虑到部分学校现阶段统计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录取学校的档案接收地址、党组织关系转递、团组织关系转递等信息,现将相关信息公布见附件3。 三、其他说明 1、考生根据实际情况自愿调档,档案可以邮寄也可以自带。 2、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预计6月15日左右。 3、档案接收单位为各学院,研究生院不接收任何档案材料。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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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 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