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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专门史


  (学科专业代码:060105)
 
  一、培养目标
  具备历史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民族史观,系统掌握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了解国内外学科前沿动态和相关学科基本知识,不断吸收国内外先进的史学理论和方法,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除汉语文外,须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或一门学科民族语文。具有认真严谨的学风,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和存真求实的科学态度。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结合本专业特点,重视和突出蒙古语、民族史语文学、外语等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能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掌握现代化的研究手段和工具。毕业后既胜任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工作,又适应文化、新闻和行政部门的工作。
  
  二、研究方向
  1.研究方向之一:蒙古史
  研究内容为广义的蒙古史,即古代蒙古高原各部族的历史,包括北方民族史、蒙元史、明代蒙古史、清代蒙古史等,以蒙古族历史为中心。
  研究特色为以多种文字史料相结合,大力开发多文种档案文书等第一手资料,用科学的历史研究方法和历史语文学方法进行研究。在最基本的学科语言——汉语文、蒙古语文、满语文、藏语文的掌握使用方面处于优势地位。
  古代北方各族在中国历史上作出过重大贡献,蒙古民族在 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都产生过重要影响,蒙古史早已成为国际性学科,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相关的研究机构和学者,百余年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目前研究正在深入发展, 特点是扩大材料和使用新的研究方法。加强学术研究,培养梯队人才,对学科发展,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
  2.研究方向之二:内蒙古地区史
  主要研究内容:内蒙古近现代史(1840—2000年),包括蒙古近现代史、内蒙古地区近代史、内蒙古自治区史(现当代)、中共内蒙古地区党史、革命史等相关领域。
  本研究方向既是蒙古史(蒙古高原各部族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中国近代史的一部分,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和地区特点。由于内蒙古地区历史与邻接各省区历史密切关联,且多民族更迭、杂居,并有日本侵占史,使本地区历史  研究具有特殊的复杂性和难度,民族史和地方史研究始终是该研究方向的主线,须很好地相结合,更须汉、蒙、俄、日等多种文字资料、档案相结合进行研究。
  几十年来,本领域在内蒙古地区近代政治与社会经济变迁、外来侵略、人民革命斗争和自治区史领域取得很大成就,在近代史某些领域已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
  从事本方向以及,培养本方向专门人才,既可以充实、拓宽、深化蒙古史、中国近代史的研究,又可适应自治区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各项事业的广泛需求。
  3.研究方向之三:蒙古史文献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有关蒙古史、北方民族史的汉、蒙、满文字史料的整理研究。重点是对新史料、新文献的发掘,整理利用和研究。
  史料是史学研究的基础,必须对各研究方向的史料进行搜集、整理,并深入研究,以方便利用和促进学术水平的提高。文献研究中应掌握科学的、批判的文献学理论,分清不同性质的史料。要注意新文献、新史料的发掘和利用,以保证创造性的研究成果的问世后本学科的持续发展。要发扬现阶段熟练使用汉、蒙、满等文字的优势,注意培养文献研究专门人才,努力向利用藏、波斯、阿拉伯、突厥等文字史料的发展方向。
  4.研究方向之四:卫拉特史研究
  卫拉特又称西蒙古,主要居住在新疆、青海和内蒙古阿拉善地区,部分后裔在俄罗斯卡尔梅克共和国,因其地理历史条件,卫拉特长期相对独立于蒙古本部之外,因此,卫拉特历史研究成为蒙古史研究中具有鲜明特色的研究方向。
  该方向研究在充分利用汉文文献基础上,着重开发托忒文、满文、藏文和察合台文等档案与文献,研究卫拉特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领域。
  卫拉特史的研究,对蒙古史研究领域的进一步开拓和发展,使俄蒙关系史、蒙藏关系史、边疆开发以及蒙古文献等领域的研究进一步深入,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对西部开发史的研究具有历史借鉴意义。

  三、学习年限及学分要求
  学习年限:全日制硕士生一般为三年,在职(不脱产)硕士生一般为四年。
  总学分≥40分
  公共学位课 须修 2门: 12分
  专业学位课 须修 4门: 16分
  专业选修课(含一门跨学科专业课) 须修 5门: 10分
  前沿讲座(含讨论班) 须参加9次:2 分
  科研实习或社会实践 2 分

  四、前沿讲座的基本要求
  1.讲座或讨论班的基本范围或基本形式
  以本专业研究生为基本范围,就本学科专业学术研究动态、新史学、新方法、新成果等前沿课题,由指导教师或特聘教师讲授专题讲座或主持讨论班。
  组织研究生撰写论文,参加适宜的学术会议。
  根据研究方向,指定若干原始文献及经典研究论著,加以导读和进行讨论。
  2.次数、考核方式及基本要求
  平均每学期2次。
  布置思考题目,进行讨论,以发言和递交的书面报告作为考核依据。
  在学期间参加学术会议一至二次,鼓励提交论文。
  要求提交专题讲座心得报告。
  提交文献选读读书报告。

  五、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
  硕士学位研究生撰写论文之前,必须了解主攻研究方向的前人研究成果和现状,全面掌握相关史料,密切结合本学科发展或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有学术价值意义选题,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的写作。
  能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正确吸收和利用其他学科学派的理论方法,政治观点正确。尊重前人相关成果,充分吸收,不掠人之美。能够正确鉴别、分析、运用史料。综述能力强,有本人的见解或创新。鼓励利用新的研究方法和手段。
  逻辑清晰,文字通顺,表达准确,技术处理合乎史学论文规范。论文字数、行文格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硕士学位论文应有明显的学术新意和前人所无,为本研究领域提供新的成果。视论文的总体水平和学术新意的程度,相应给予优、良、合格的评价,达不到以上基本要求的应评价为不合格。

  六、本专业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的基本要求
  教学实习:各门课程授课教师视具体情况,组织学生就自己的学习、研究进行讨论;或布置题目,学生上台讲述。
  社会调查:结合本专业特点,调查了解与学科相关的文物古迹,写出调查报告。
  能力培养:结合课堂教学,培养学生文献资料、研究成果的查阅、检索能力。要求研究生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掌握汉字输入和排版技术等。
  鼓励学习掌握第二门外语,学习民族语言文字。
  以口头发言效果、文字报告、实际运用能力等作为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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