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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简介

  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是根据学校学科发展战略规划,整合了蒙古学学院民族学系和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学科相关专业的教学、科研资源而成立的新兴学院。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的建立,是内蒙古大学学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对内蒙古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事业发展与繁荣的有力推动。
  民族学学科在我校经过近十年的建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形成了以蒙古学学院、蒙古学研究中心、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与艺术学院为主要载体的、涵盖民族学二级诸学科的学科分布。社会学学科也在公共管理学院逐渐得到发展,短短四年时间,在社会学、社会工作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领域培养了自己的教学与科研队伍,维系了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并为后续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了进一步发展民族学与社会学学科的建设,内蒙古大学决定在民族学与社会学二级学科基础上,建设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为进一步凝练学科资源,建设民族学一级学科提供核心学科的实体支撑。
  根据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和建设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的决定,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将在兼顾研究历史与现实问题的前提下,以研究现实问题为主;以直接服务于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为办院方针;以本科教学为基础、以研究生教学为主;以新的运行机制建设一个研究型学院。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本着注重现实问题研究,突出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强化服务意识的学科建设指导思想,以特色与优势明显的学科建设来打造培养民族学与社会学高层次理论研究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的基地,将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办成在自治区处于领先地位、在全国进入先进行列的学院,为内蒙古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建立在民族学与社会学二级学科之上。
  学院在民族学二级学科点上设置相应的本科专业和硕士点,进而建设博士学位点;以(1)北方少数民族与社会发展问题研究;(2)蒙古族宗教现状研究;(3)蒙古民俗与口承传统研究;(4)生态与生计研究为主要研究方向;
  学院在社会学二级学科点上设置社会学、社会工作本科专业,建设与之相应的硕士点和博士点;以(1)内蒙古城乡社区社会保障制度研究;(2)民族地区社会发展与社会政策;(3)民族地区社区发展与生态环境;(4)社会差异与社会问题研究为主要研究方向。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下设民族学系和社会学系两个教学、科研机构,设置正院长1名,副院长2名,副院长分别兼任民族学系和社会学系主任;设有党总支和团总支,负责党团工作和学生工作;设有行政和教务科研办公室,负责学院行政和教学科研的日常事务;学院还将拥有图书资料室。经过一段时期的建设,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将成为拥有50名左右教学科研人员和行政人员编制的适应现代教学科研需求的崭新的研究型学院。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将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科和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两个层次上的培养体系。
  学院将在民族学、社会学、社会工作三个专业每年拟各招收35名本科生,并且从2008年开始招收社会学专业蒙语授课班。
  现阶段民族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每年拟招收15人,并在未来几年将建设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两个专业硕士点。初期阶段研究生规模为45人左右。随着民族学博士点和社会学硕士和博士学位点的增设,研究生规模在“十一·五”期间可达到150人。
  同时,在后续建设过程中,为了搭建一个与民族学系相匹配的科研平台,民族学系将建立北方少数民族社会与文化研究所,以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机制运行。主要开展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等少数民族社会与文化诸多问题研究。社会学系将建立内蒙古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内蒙古大学社会工作实验室、内蒙古社区建设与管理研究中心、内蒙古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等五个研究机构,由社会学专业教师兼职承担科研工作。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将在学校指导和支持下,探索制度创新,以新的运行机制推动学院建设和学科建设。
  (1)在所有专业人员的岗位设置上取消科研岗和教学岗的区别,所有教学人员都应承担科学研究工作。
  (2)本着互补和共同发展的精神,在学院内部民族学与社会学专业之间进行课程与教学的互动,鼓励民族学专业与社会学专业的师生掌握蒙汉两种语言文字。与蒙古学学院尽量共享资源,一些课程如蒙古语、蒙古民俗、蒙古历史、世界历史等由蒙古学学院和人文学院教师讲授,新学院不安排专门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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