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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首先,祝贺你被我校录取为2014级硕士研究生!为便于办理入学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2014年9月3日
  二、报到地点(与本科生同场报到)
  赛罕校区:学校排球场各学院迎新接待处
  盛乐校区:盛乐校区图书馆前各学院迎新接待处(包括教育科学学院、蒙古学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法政学院、经济学院、美术学院、雕塑艺术研究院、数学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传媒学院、社会学民俗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5个学院及上述学院各学科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需在赛罕校区北门集中乘车到盛乐校区报到)。如有变动,届时另行通知。
  三、组织与户籍关系办理
  1.组织关系:(1)外校考入我校学习的研究生新生党员,入学后把原所在党组织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介绍信有效期内统一交到学习单位党总支,党总支在审查研究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后,统一交到党委组织部办理接转关系手续。(2)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员须持原单位党组织介绍信到所属省、市、县委组织部(教育工委、高校工委)转接,介绍信抬头为:"内蒙古高校工委组织部"。(3)新生党组织关系转移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向我校党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471-4392522。
  2.户籍关系:(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教育厅、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户口迁移办法》(内公通字【2011】26号)通知精神,区内、外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并不再开具"户籍证明"。(2)凡迁移户口的学生在入学报到时(有特殊情况可于9月30日前)须将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各一张及本科毕业证复印件一张交到保卫处户籍室,逾期不予办理。所有提交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3)户口迁移证必须有"XXX公安厅户籍专用章"和"XXX公安局XXX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及相应的"两个骑缝章";户口迁移证上"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各项内容应齐全、准确、清晰且不得涂改";迁移证必须为微机打印,手工填写的一律不予接收,户口迁移地址为:"内蒙古师范大学"或"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联系电话:************。
  注: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将落户资料缴到保卫处后,由专职人员办理落户手续。在落户期间(大约第二学期六月份之前)不能办理身份证、户籍证明、港澳通行证及出国护照等户籍手续。如在落户期间有需要办理有关户籍手续的学生请谨慎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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