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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科院化学研究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三、申请方式
  1.研究生个人申请(填报申报表,见附件)
  对工作努力、科研成绩显著、品学兼优的优秀研究生,由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填报《冠名奖学金申报表》及《冠名奖学金成果统计表》。
  《冠名奖学金申报表中》导师意见须填写详细意见,不得仅填写“同意申报”,成果须为2013年的第一作者或名列导师之后第二作者的成果,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化学所,发表文章须已在2013年正式公开发表(注明页码)。
  2.导师、实验室推荐(填报推荐表,见附件)
  对表现特别突出、实验室公认的优秀研究生,确因专业、选题或其他原因不能或暂时不能发表成果的,按照导师提名、实验室室务会讨论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实验室将推荐结果排序后填报《冠名奖学金实验室推荐人员汇总表》,获推荐研究生填写《冠名奖学金推荐表》。
  实验室推荐总人数不超过进入本实验室学习的在学研究生总数的9%,《冠名奖学金推荐表》导师意见及实验室意见须填写详细意见,不得仅填写“同意推荐”。
  四、化学所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严格评选,保证质量。
  五、请认真填报相关表格,签字后交研究生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应与纸版材料一致,导师或实验室领导签字部分可直接输入电子版表格中,不需扫描)发至:yipeng@iccas.ac.cn,截止日期:2014年3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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