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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非金属材料研究所2010年接收推免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推荐免试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为提高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水平,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可向我所人力资源处研究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1、一般是全国“211”工程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所学专业与我所专业相同或相近;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4、道德品质良好,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参加总分为100分的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参加总分为710分的成绩不低于430分),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优秀。

  二、提交材料
  1、《山东非金属材料研究所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2份(可在我所网站www.i53.com.cn招生招聘专栏下载);
  2、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提供申请者现所在院校教务处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因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工作安排滞后,暂时不能盖章的,可以先由院(系)签署意见,复试时将教务处同意推荐的证明带来,并加盖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4、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5、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有获奖或突出表现,提交由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其它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者最迟于10月1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山东非金属材料研究所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所在高校院系及教务部门推荐意见栏须盖公章)传真至我所人力资源处招生办,传真:*************(只传真此表,其他材料不必传真),并电话告知。
  2、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直接寄(送)到我所人力资源处研究生办。
  3、经我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者由人力资源处电话通知来所进行复试,其复试要求参照2009年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复试合格者由我所统一发接收函。
  4、取得我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到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chinayz.com.cn参加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方式选“推荐免试”,即在10月10日—10月31日内网报,然后于11月10日至14日内到申请人所在省(市)级招办指定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凡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推免生不能被录取。
  5、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复试和发出接收函)于2009年10月25日前全部结束。

  四、其他
  1、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全,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2、申请人在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我所不予录取。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
  4、毕业时须获得学士学位。若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5、未参加我所组织的复试的推免生不能被录取。

  五、联系方式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田家庄东路3号人力资源处研究生办
  邮政编码:250031 咨询电话:*************

  六、本办法由我所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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