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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强化防控疫情的同时,着力提高录取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杭州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工作,核准拟录取名单。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导师组成复试小组,强化导师选择权,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招生选拔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复试小组按一级学科成立,分别为研究生招生教育学复试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心理学复试小组。

  三、复试要求

  (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已复试的推荐免试生除外),没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基本要求如下:

  1.复试者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校当年的复试基本要求。

  2.破格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原则上不予破格。

  3.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专业差额比例不低于120%,不高于150%

  4. 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一般不得进行调剂;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学科(专业),先进行第一志愿复试,再根据录取情况,确定调剂名额,并通过国家研招网,确定调剂生名单,再进行调剂生的复试。

  5.我院2020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及复试分数线见表1和表2。

  表1 教育学院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及复试分数线

  表2 教育学院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及复试分数线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具体方式以学校发布为准。

  (二)专业笔试的有关内容适当优化调整到网络面试的题目中。

  (三)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个人简历、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等材料。

  (四)复试试题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三部分。一般而言,整个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当场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纳入网络复试中。

  (六)心理测试取消。

  (七)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

  (八)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跨专业考生应提供复试相关专业2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且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网络加试。每门课程加试时间不少于8分钟,整个加试时间不少于16分钟,考生当场随机抽取加试试题。

  五、复试的时间和批次

  (一)第一批复试:复试对象为第一志愿上本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时间统一在5月15—20日间,根据学校安排错时错峰进行复试。

  (二)第二批复试: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时间在5月20日—6月10日间,根据学校安排错时错峰进行复试。

  (三)个别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进行多批次复试。

  六、复试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专业素质能力测试(60%)、综合素质能力测试(30%),满分100分。

  (二)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跨专业考生,应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即未达到满分的60%,下同)不予录取。

  (三)任何一门复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复试即为不合格。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初试成绩=初试三(或四)门科目总分/5×60%

  复试成绩=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40%

  七、调剂规则

  (一)有自划线的学科专业,在调剂考生时,必须达到自划线的分数及以上者方可接受。

  (二)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调剂原则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三)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四)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否则无效。

  八、录取工作

  (一)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综合成绩的排序采用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各自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第一志愿优先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

  3.复试成绩不合格(含任一门复试科目和复试总成绩);

  4.加试的2门课中任1门不及格;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6.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将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信息公开公示

  (一)招生计划公开。

  (二)复试录取办法公开。

  (三)复试考生名单公开。

  (四)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五)调剂方案公开。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以上信息公开网址: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招生信息-研究生招生 http://jyxy.hznu.edu.cn/zsgz/zsxx/yjszs/

  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咨询:联系人 梁老师;

  电话:*************;邮箱:jyxyyjsk@163.com

  我院研究生复试申诉:联系人 学院纪委蒋书记

  电话:*************;邮箱:jyxyjw5596@163.com

  附件:教育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教育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温正胞 吕静

  副组长:蒋璐敏 严从根 许建美

  成 员:马伟娜  付淑琼  仲玉英  朱晓斌  陈 方 肖正德 张 华 杨俊锋 季诚钧 蒋一之 董光恒 傅根跃  程素萍 童富勇 臧玉峰

  秘 书:王 晨  梁爱东  楼利高  洪河条  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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