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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州师范学院护理硕士专业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写在前面:随着2014年34所自主划线院校考研分数线及国家线的公布,2014年考研复试、调剂工作也陆续拉开序幕。为了帮助更多考生顺利通过复试,考研论坛特开启复试调剂答疑活动,解答2014年考生有关考研复试和调剂的问题,为2014年考生的考研之路守护到底。活动详情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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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调剂答疑活动】第一批19所学校率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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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原则。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效益和水平。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件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二)招就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统筹与协调。
       (三)监察审计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
       (四)护理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学科带头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的护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五)护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组建学院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六)护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名单须报校招就处统一备案。
       三、复试要求与内容
       (一)复试要求
       1.达到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一类地区分数线基本要求。
       2.采用差额复试,复试考生与计划录取考生数比例一般为1.5:1。
       3.一志愿考生享受我校"复试优先和录取优先"政策。
       4.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调剂的基本要求。调剂专业为护理学。考生可在2014年3月25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调剂系统选择"湖州师范学院"进行调剂。
       5.学校根据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的时间、初试总分、初试单科成绩、学习工作经历、复试通知书确认等综合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二)复试内容
       1.复试由专业知识笔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和技能考核(100分)三部分组成。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
       (1)专业知识笔试内容:护理基础学(25分)、急救护理学(25分)、内科护理学(25分)、外科护理学(25分);题型:名词解释、简答题、综合分析题;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3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综合素质面试内容:英语面试和专业素质面试,包括自我陈述(含英文)和回答提问两个环节;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思想、治学态度、社会实践能力以及考生的仪表仪容等方面的情况;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
       (3)技能考核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基本护理技能,技能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30%。技能考核流程如下:考前抽签决定考试内容→进入准备室准备用物→操作考试→离开考场。
       (4)加试内容:社区护理学(50分)和老年护理学(5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加试题型:单选题、判断题、名词解释、简答题、综合分析题;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加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得录取。
       2.复试小组制定面试的详细提纲和评分标准。不同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一致。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做好详细记录。
       3.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成绩60%和复试成绩40%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12%+(综合素质面试成绩)*16%+(技能考核成绩)*12%。
       复试不合格(专业知识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和技能考核加权平均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完毕后,护理学院须将装订成册的复试试卷、加试试卷、复试评分记录、入学考试总成绩、录音录像等整体过程资料上报校招就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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