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专业介绍理论经济学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对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对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理论和实际问题具有较强分析和研究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身心健康。2.具有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进行本专业的学习、研究和学术交流。4.能够熟练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并合理地吸收和借鉴西方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和最新研究成果,对社会主义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中的规律性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二、研究方向
1.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2.企业理论与产权制度
3.股份经济与公司治理
4.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
三、课程设置
四、学分要求
本专业实行学分制,总学分要求不低于 39学分。 其中,公共必修课6学分,专业基础课13.5学分,专业必修课10学分,其他必修课4学分,专业方向课不少于4学分(2门课),选修课不少于1.5学分(1门课)。
五、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1.论文选题。论文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和应用前景,鼓励研究生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硕士生一般在第3学期内完成论文的选题工作,于第4学期的第一个月提交学位论文计划,并填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在修完学位课程进入学位论文写作之前必须作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论文选题的理由或意义,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本人的详细研究计划,主要参考书目等。开题报告必须通过由导师组组织的开题论证报告会以后,才能进入论文的正式写作阶段。开题报告一式2份,一份由学院备案,一份个人保留。
3.中期检查。学院和学位点一起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4.预答辩。学位论文实行预答辩。预答辩须在第6学期前2个月内进行,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 3万字。
5.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学位论文须聘请2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高级职称人员评阅论文(至少有一名是校外专家),通过学位论文评审后,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组成。论文答辩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半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六、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1.教学实践。教学实践可以采取课堂讲授、批改作业、辅导答疑或者协助指导本科生论文等形式,具体形式由研究生和教学实践指导教师协商确定,课堂讲授要求不少于8课时,批改作业和辅导答疑不少于10次,协助指导本科生论文不少于10篇。教学实践必须由指导教师出具鉴定意见并报学院存档。
2.科研实践。参加科研工作是培养研究生掌握科研方法、提高科研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完成学位论文的基础。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参加科研工作、学术交流,并积极参与导师主持的科研课题研究。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公开出版(有出版刊号CN/ISSN)的学术刊物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提前毕业的研究生至少发表2篇CSSCI论文。研究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次以上的学术报告或学术会议,并在第4学期末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科研实践总结报告,由指导老师和学位点对其学术报告进行考核并报学院存档。
3.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可以采取在企事业等单位从事社会调研、参与横向课题研究或进行经济咨询等,社会实践必须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总结报告或横向课题的结题报告,并报学院存档。
七、培养方式
1.指导方式。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要充分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和研究生个人的特长与才能,注重研究生自己获取知识能力的培养。
2.课程学习。课程学习方式可采取课堂讲授、专题报告和讨论,或导师指导下的自学,阅读指定的书刊等方式,培养研究生独立获取知识,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研究生都必须通过考试(或考查),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学分。
3.学位课程综合考核。学位课程综合考核是对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的一次全面考核,是能否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的必要条件。学位课程综合考核于第3学期末由学位点组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