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2010年财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
湖南工业大学2010年财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财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0 年 4 月 2 日上午 9 : 00-11 : 00
湖南工业大学2010年财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财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0 年 4 月 2 日上午 9 : 00-11 : 00
地点:湖南工业大学河东校区科技大楼 912
二、复试内容
1 、笔试科目:概率统计。同等学力加试:生产管理、金融工程。
采用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对密封后的试卷、按评分标准实行匿名评分。
2 、面试
采用自述或提问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大学阶段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及专业技能;实际的工作能力或实践经验;心理健康状况及人文素养和研究意愿及个人发展方向等方面。面试成绩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根据面试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分。
三、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及拟录取确定方法
1 、复试总成绩为 300 分,其中:
( 1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为 100 分(由学校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
( 2 )专业课考试指跨学科、本学科的专业基本知识,总分 100 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成绩每门各 100 分,该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若有一门不及格即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以录取。
( 3 )专业综合面试为 100 分。
2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将其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两者相加,即为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按照考生的初试成绩占 80% 、复试成绩占 20% ,相加所得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重新排队,上报学校研究生处,由学校决定最终录取名单。
说明:其它未尽事宜和有关规定遵照《湖南工业大学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和《湖南工业大学 200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的相关规定执行。
财经学院
2010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