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2010年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
湖南工业大学2010年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一、 基本条件 1 .报考湖南工业大学的考生参加复
湖南工业大学2010年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一、 基本条件
1 .报考湖南工业大学的考生参加复试必须符合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并经学校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合格。凡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 .资格审查内容,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①初试时的准考证;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应届生出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1 .复试的形式:笔试和口试
2 .复试内容: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两大部分,其中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两方面。
3 .复试时间:
( 1 )专业课笔试定在: 4 月 2 日上午 9 : 30-12 : 00, 地点在电气学院实验室 101 。
( 2 )综合面试及同等学力加试时间定在: 4 月 2 日下午 2 : 30 开始,地点在电气学院会议室,同等学力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复试成绩 ,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 15 分钟。
(3) 复试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在离校前由研究生处发给拟录取考生调档函。
三、 录取
1 .录取要求:
( 1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 2 )凡复试成绩和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总成绩为 300 分,其中:
( 1 )专业课考试指跨学科、本学科的专业基本知识,总分 100 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成绩每门各 100 分,该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若有一门不及格即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以录取。
( 2 )综合面试总分 200 分,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为 100 分,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 100 分。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将其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两者相加,即为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总成绩得出考生总成绩。
四、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电气学院2010年复试具体安排表
时间 |
具体安排 |
地点 |
4 月 2 日 上午 8 : 00-9 : 00 |
报名、资格审查 |
电气学院实验室 101 |
4 月 2 日 上午 9 : 30-12 : 00 |
专业课笔试 |
电气学院实验室 101 |
4 月 2 日 下午 2 : 30 |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面试 |
电气学院会议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