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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2013简章目录


                    教育科学研究院

  一、学院介绍
  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于2000年12月,是华中科技大学所属的教学与科研机构,前身为1980年10月创立的高等教育研究室。1985年6月13日高等教育研究室扩充改建为高等教育研究所,2000年12月16日高等教育研究所与校内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武汉研究基地、《高等工程教育研究》杂志等单位合并,组建教育科学研究院。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1986年7月28日获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权点;1996年4月29日获教育管理学(高等教育管理)博士学位授权点;1998年6月19日改为高等教育学博士学位授权点,是当时全国高等教育学专业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之一。1998年高等教育学被批准为湖北省重点学科。2003年获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原理、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等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007年高等教育学被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2011年获得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在高等教育学、教育学原理两个二级学科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2000年获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同年获公共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MPA)学位授权点。2003年获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学位授权点,
  2006年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09年获得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经过近20多年的建设,已形成了“严要求、高起点、厚基础、求是、创新、重实践”的办学传统。
  本院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高等教育理论、高等教育政策与高等教育管理、国际与比较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基础教育理论与改革,研究大学生心理学、高等学校管理心理学等。培养高等教育、基础教育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培养公共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高级管理人才,培训高层次大学管理人员。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学和教育学学科建设,建设有特色的教育理论研究基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
  本院下设高等教育研究所、院校发展研究所、教育学研究所、心理学研究所、教育经济研究所、院校发展研究中心、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中心;同时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武汉研究基地、《高等教育研究》编辑部、《高等工程教育研究》编辑部和院办公室。
  本院同国内外有关院校与机构建立了较为广泛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本院2007年起每年公费派遣1-3名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到国外知名大学进行学术访问,每年公费派遣多名博士研究生参加国外学术会议或短期访问;从1986年开始,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湖南大学合作,每两年举办1次全国大学教育思想研讨会;本院经常性派遣教师到国外或境外进修、讲学、开展合作科研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院长介绍:张应强教授,男,1964年生,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2004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5年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兼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学科组成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国高教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高教学会期刊工作分会理事长、中国高教学会高等教育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湖北省中青年教育理论工作者协会副理事长。主要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原理及高等教育政策与管理。出版专著5部,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获第四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第二届全国教育科学优秀图书奖一等奖,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三等奖等学术奖励。

  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和导师
  1.高等教育学专业
  高等教育学专业是本院的特色优势专业。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6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获批国家重点学科,是目前全国仅有的2个高等教育学国家重点学科之一。2008年入选湖北省特色优势学科。本专业的发展定位是探索高等教育理论,影响高等教育政策,服务高等教育实践。本专业下设高等教育原理、高等教育政策与管理、高等学校发展战略与规划、比较高等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等工程教育研究、区域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等8个研究方向。
  导师:张应强教授、沈红教授、贾永堂教授、陈廷柱教授、柯佑祥教授、余东升教授、陈敏教授、郭卉副教授、骆四铭副教授、雷洪德副教授、张俊超副教授。
  2.教育学原理和课程与教学论专业
  教育学原理和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培养适应我国教育发展实际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教育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研究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熟练掌握多种教育研究方法,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够独立从事本专业理论研究、教学和社会服务工作的教育学专门人才。
  导师:李太平教授、周艳教授、雷洪德副教授、朱新卓副教授、刘长海副教授、李伟讲师、余保华讲师。
  3.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
  本专业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培养模式,力求培养基础知识扎实、研究方法严谨、专业知识运用娴熟的高级心理学专门人才。本专业教师主要从事大学生心理发展与心理辅导方面的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涉及大学生人格发展与心理健康、大学生生涯发展及规划、大学生学习、管理心理与组织行为。学生在经过2-3年的课程学习、课题研究和专业实践训练之后,能够胜任各级各类学校、科研机构的相关教学及科研工作,能够从事专业心理辅导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我校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由教育科学研究院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合办,考生按导师所属学院录取。
  导师:张晓明教授、周治金教授、陈建文教授、于海琴副教授、谭亚莉副教授、万晶晶副教授。
  4.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
  本学科点建设始于1980年,2000年获得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学位点,2003年获博士学位授权点,2006年本学科点所依托的院校发展研究中心成为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本学科点的教育管理方向以院校研究为特色。在本院的积极倡导和推动之下,院校研究在我国已经获得了蓬勃发展。主要研究领域有院校研究理论和方法、高校组织与管理、高校数据库与信息开发、高校决策支持系统、高校领导与战略、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高校公共政策研究、高校人力资源管理、高校学生事务管理、高校财务管理等。承担了教育部、教育科学规划、福特基金会以及其它高等学校委托项目。本学科点的教育经济方向以高等教育财政为特色。主要研究领域有高等教育财政、学生资助与贷款、私立高等教育财政问题等。
  导师:沈红教授、赵炬明教授、许晓东教授、柯佑祥教授、余东升教授、陈敏教授、张俊超副教授。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我院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2.接收不超过20%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
  (三)学术学位研究生资助体系
   研究生资助体系包含学业奖学金、学业助学金、单项奖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评定和助学金、贷款资助等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四)学制
   我院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3年。
   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教育硕士招生方向和主要导师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教育管理方向和现代教育技术(科普教育)两个方向招生
  2.主要导师:张应强教授、李太平教授、柯佑祥教授、陈廷柱教授、贾永堂教授、余东升教授、陈敏教授、周艳教授。
  (二)学制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2年。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及资助体系参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考注意事项
   1.教育管理方向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现代教育技术方向(科普教育):(1)考生必须具有理工科背景,(2)接收不超过20%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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