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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教科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教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招生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1.复试线基本要求
  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及我院生源情况,在学校基本要求之上,我院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表所示:

 

报考专业 总分基本要求 单科基本要求
外国语 政治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教育学原理
300 43 43 160  
课程与教学论
300 43 43 160  
高等教育学
300 43 43 160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315 45 60 190  
教育经济与管理
345 53 53 90 90

  2.我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目前可接收几名报考本校其他院系管理类调剂生,调剂生必须是985或211学校毕业生。
  3.根据我院学科发展需要,经学校批准高等教育学专业高等工程教育研究方向接收2名报考本校工科专业调剂生(该方向招生不占用高等教育学专业计划指标),调剂生必须是985或211学校工科毕业生。
  4.我院高等教育学专业和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线上生,若想调剂到教育学原理和课程教学论专业,须在报到时提交调剂申请,提交调剂申请的考生须自愿放弃原报考专业的复试资格,同时参加申请专业的复试。
  5.凡达到我校教育学门类各专业复试线基本要求且本科毕业三年的考生,可自愿选择参加教育硕士的调剂,同时我院接收报考管理学各专业达到复试线基本要求且本科毕业三年考生的调剂。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其培养以应用为导向,强调课程教学环节与实践环节相结合,学制为2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自费生,培养费标准参见本校有关规定。专业学位硕士生可申请学院设立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但不享受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资助。
  二、院招生复试组
  1.学术学位各专业复试分组
  (1)笔试复试第一组:(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
  (2)笔试复试第二组:(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3)笔试复试第三组:(教育经济与管理)
  (4)专业口试第一组:(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
  (5)专业口试第二组:(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6)专业口试第三组:(教育经济与管理)
  2、专业学位复试小组
  (1)专业硕士笔试组
  (2)专业硕士口试组
  3.英语听说测试小组
  (1)英语听说测试第一组(教育经济与管理、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2)英语听说测试第二组(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
  (3)英语听说测试第三组(高等教育学)
  4、心理测试小组
 
  三、复试内容与方式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20%)
  1)考生用英语自我介绍约3分钟;
  2)考生听一段约2-3分钟的录音后,主考提问,考生回答,双方进行交谈,约5分钟。
  2.专业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0%)


专业 笔试内容 要求
教育学原理 课程与教学论 高等教育学 当代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发展心理学 教育心理学 理论、方法和应用
教育经济与管理 教育经济学 教育管理学 注重专业知识的应用

  3.专业综合面试(面试及实践环节占复试成绩的40%):
  考生抽签回答所抽问题及专家的提问。
主要考核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四、复试录取程序与时间安排
  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于3月29日开始。
  3月29日参加复试考生到教科院教务办公室319报到参加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分数)。
  3月30日上午(8:00-10:00)专业笔试
  3月30日上午(10:30-12:00)英语听说测试
  3月30日下午(1:00-2:30)英语听说测试
  3月30日下午(3:00-6:00)专业口试
  3月31日上午(8:00-12:00)专业口试
  4月2日下午(5:30)公布各专业考生初试和复试总成绩
  4月4日录取,下午公示录取结果。
  4月5日录取的学生到教务办309签录取协议,填写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信封。
  五、复试地点
  本院所有复试工作均在教科院大楼举行。具体复试场所见当日通知。
 
  六、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与投诉
  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请联系教务办。
  联系人:董中专老师  电话:87543347
  复试与录取工作投诉请联系院直属党支部。
  联系人:江洪洋书记  电话:87556823
 
  注:
  1.报到时需核查考生的报到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毕业学校及证书编号,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和有效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同等学力人员必须提供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登记时资格为准)。
  2.复试费用按照100元/人收取。考生复试报到时由学院收取并出具财务处定额收据。
  3.体检费38元,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考生需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时     
  间4月1日下午14:00-17:0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若复试成绩以100分算,即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  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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