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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工作细则

  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以下简称:中欧能源学院)2018年计划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人,以学生自愿申请并通过中欧能源学院公开选拔方式择优录取。在硕士研究生三年培养期间,制定了1年的课程学习和不少于1.5年的研究实习的培养计划,授予华中科技大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工学硕士学位。

  中欧能源学院与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硕士(085206动力工程)计划招生20人。依据生源质量,与机械学院,电气学院,材料学院,光电子学院,国光实验室和自动化学院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硕士计划招生10人,计划可打通使用。

  所有录取学生必须按照中欧能源学院《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培养方案(2015年)》修读课程。培养方案在中欧能源学院研究生教育下载http://icare.hust.edu.cn/info/1032/3939.htm

  为协助考生了解中欧能源学院复试工作,3月9日16:30在华中科技大学西五楼三楼305室举办复试咨询会,欢迎广大考生参加。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严格按照我院初试成绩和"调出调入双上线"原则,学生自愿申请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只录取合格生源。

  3.根据复试成绩决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公示。专业面试不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领导

  1.我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参加复试考生基本要求

  1、第一批复试对象:

  "报考我院的上线生;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推荐的联合培养专业学位考生。

  2、第二批复试对象:

  "因学院中外双方教师共同选拔,当第一批复试拟录取名额达不到原招生计划时,接收校内机械学院,电气学院,材料学院,光电子学院,国光实验室和自动化学院学院相关专业符合调剂资格的学术型硕士考生。

  "校内机械学院,电气学院,材料学院,光电子学院,国光实验室和自动化学院学院推荐的相关专业符合调剂资格的联合培养专业学位考生。

  "由考生本人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enroll.gs.hust.edu.cn)上申请,经调出院系确认同意后,再经学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复试通知将在系统中送达考生,考生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华中科技大学院系下设限定专业并符合"调出调入双上线"原则的校内全日制学术型科学学位调剂生和联合培养院系推荐的专业学位调剂生。院系下设限定专业为: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08工学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08工学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08工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①材料学(080502)

  ②材料加工工程(080503)

  ③纳米科学与技术(0805Z1)

  ④数字化材料成型(0805Z2)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08工学

  ?国光实验室

  ①光学工程(080300)

  ②光学工程(085202)

  ③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

  ?自动化学院

  08工学

  "中欧能源学院2018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政治

外国语

业务一

业务二

总分

50

50

80

90

320

  "报考我院的上线生名单见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查询http://gszs.hust.edu.cn/info/1106/2049.htm

  四、复试报到登记安排

  第一批报到登记时间:3月9日8:00-11:30,14:00-17:00

  第二批报到登记时间:3月16日9:00开始至11:00截至

  登记地点:华中科技大学西五楼二楼或者三楼,具体见学院二楼门口通知(无报到登记不能参加复试)

  五、复试报到登记时请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我院的上线生的考生都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到登记时提交)

  ⑴填写《报考华中科技大学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硕士项目申请表》(附件一)中、英文一式两份;

  ⑵本科中文成绩单盖章原件(原件交验),复印件2份,中文成绩单的英文翻译件2份(不要求盖章)。

  ⑶身份证(原件交验)及复印件一份;

  ⑷准考证(原件交验)及复印件一份;

  ⑸复试费100元,复试报到时缴纳;

  ⑹本人签名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志愿申报表》一份(附件八);

  ⑺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①学历证书原件(交验)及复印件一份;②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⑻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交验)及复印件一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在校中文成绩单和复印件。

  ⑼"政审表"(附件二,明确说明政治思想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应届生请提交加盖本科毕业院系公章的复试政审表或复印件一份;往届生请提交由考生档案保管单位人事部门、居委会党组织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政审表或复印件一份。请用IE浏览器打开下载:http://gszs.hust.edu.cn/info/1121/2137.htm

  ⑽我院上线考生均需参加"华中大研究生复试综合测评",不参加该测评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测评"通知请见附件七。

  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进行,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联培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报到登记时提交)

  考生请到联培学院报到。中欧能源学院只有收到联培院系推荐的考生名单之后,才收取以下材料。

  ①填写《报考华中科技大学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硕士项目申请表》(附件一)中、英文一式两份;

  ②本科中文成绩单原件一份(要求盖章),复印件一份,中文成绩单英文翻译件2份(不要求盖章);

  ③身份证(原件交验)及复印件一份;

  ④准考证(原件交验)及复印件一份。

  所交材料不齐全,一律不安排复试。

  六、复试流程、时间和地点安排

  考生均须携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要求在指定楼栋或教室入口刷证入场
  报考我院上线生复试流程安排

  报到登记

  时间3月9日8:00~11:30,14:00-17:00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西五楼二或者三楼教室。复试工作办公室西五楼205。

  注意事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登记,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测试1:专业考核笔试(中文闭卷)、英语听力

  时间3月10日8:30~11:30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东九楼A313,A314。候场为东九楼A316。复试工作办公室东九楼A317。

  注意事项1.考生请提前30分钟到达。2.考试过程中不能离开考场。3.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考试大纲请见附件五。4.英语测试题型请见附件四。5.考生测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测试2:英语写作

  时间3月10日14:00~15:00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东九楼A313,A314、A315。候场为东九楼A316。复试工作办公室东九楼A317。

  注意事项1.考生请提前30分钟到达。2.英语测试题型请见附件四。3.考生测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测试3:专业面试(英语交流)

  时间3月11日8:30开始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东九楼A313,A314,A315。候场为东九楼A316。复试工作办公室东九楼A317。

  注意事项1.面试考场安排请提前到候场室等待通知;2.专业知识面试题型请见附件六;3.请提前30分钟到达;4.专业面试将安排两轮,在第一轮专业面试结果中列为"待定"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第二轮面试;5.专业面试不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公示

  3月14日张贴在西五楼二楼公告栏。中欧能源学院公示。

  能源学院推荐考生复试流程安排

  确定推荐考生名单

  时间3月10日12:00截至

  地点参见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相关信息。

  注意事项1.达到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动力工程专业复试要求的学生。2.学生自愿报名。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能源学院推荐考生名单上,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测试1:英语写作

  时间3月10日14:00~15:00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东九楼A313,A314、A315。候场为东九楼A316。复试工作办公室东九楼A317。

  注意事项1.考生请提前30分钟到达;2.英语测试题型请见附件四;3.考生测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测试3:专业面试(英语交流)

  时间3月10日15:00开始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东九楼A310,A311。候场为东九楼A316。复试工作办公室东九楼A317。

  注意事项1.面试考场安排请提前到候场室等待通知;2.专业知识面试题型请见附件六;3.请提前30分钟到达;4.专业面试不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公示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公示名单。

  七、体检

  报考我院的上线生请按照通知时间到校医院体检,体检无需空腹,体检费70元,由考生自理。体检考生需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后,由校医院统一将体检表交我院,请考生一定在体检表上标注中欧能源学院(代码122)及准考证号。未参加体检者和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3月11日下午校医院

  八、复试拟录取

  1.报考我院的拟录取生由中欧能源学院公示。联培学院推荐考生的拟录取生由各联培学院公示。

  2.在十个工作日内(含)接受考生申诉。

  3.公示后,被我院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公示日的第二天与中欧能源学院签署拟录取协议。联培考生的拟录取与报考所在院系签署拟录取协议和资助协议,时间地点请咨询报考所在院系。

  4.未尽事宜由中欧能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报考我院的考生。各联培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各自学院推荐考生。

  九、学费及奖学金

  从2014年起,我院学术型学费收缴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标准统一执行。研究生奖助体系按照华中科技大学通知统一择优评选。

  十、其他事宜

  考生参加复试的旅费、食宿费、复试费和体检费等费用考生自理。

  十一、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教育中心办公室(西五楼205室)

  咨询电话:************刘老师、冀老师

  咨询QQ群:148070136(学生姓名+(原)报考专业和院系名称)

  申诉电话:************申述邮箱:icare@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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