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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考研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学院复试要求,现将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参加复试分数要求

  1、按照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华中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各院系复试分数线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网址:http://gszs.hust.edu.cn/info/1106/2368.htm

  2、初试成绩查询网址:

  http://gszs.hust.edu.cn/info/1106/2358.htm

  备注:我院不再以邮寄等方式发复试通知单。

  二、复试生源比例

  统考计划数为62人,上线比例为119%,复试采取差额方式,按复试分数由高至低选拔。

  三、考生报到、复试

  1、考生报到:

  时间:3月10日8:00-9:00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东九楼D座508(考务办公室)

  1)工作人员审查考生考试资格,发放复试表格、体检票,讲解复试要求及学校相关政策。

  2)考生须携带一下证件,以备资格审查。

(1)准考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往届生)、学生证及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

(3)研究生复试政审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政审表》下载网址http://gszs.hust.edu.cn/info/1121/2137.htm,由档案所在单位政审,相关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成绩单:盖有学校教务公章的本人前三年学习成绩单(应届生);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往届生)

(5)一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复试费100元、体检费70元(交给校医院),体检表由医院提供,请在体检表上注明:411外国语学院

  同等学力人员(特指本科学历以下工作满2年)必须提供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对不符合教育部门规定的,不予复试(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登记时资格为准)。

  2、考生复试

  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和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考试安排东九楼D座

考试

笔试

面试

二外听说

面试候考

时间

9:00-11:00

14:00-18:00

14:00-18:00

14:00-18:00

考场

D座505

D座510

D座511(日)
D座512(法)

D座509

     复试题型:专业笔试(听力、阅读、写作)、面试、二外听说

2)德语语言文学专业考试安排  东九楼D座


考试

笔试

面试

二外听说(英语)

时间

9:00-11:00

11:10-11:30

11:40-12:00

考场

D座510

D座510

D座511

     复试题型:专业笔试(翻译)、面试、英语听说

3)日语语言文学专业考试安排   东九楼D座


考试

笔试

面试

二外听说(英语)

时间

9:00-11:00

11:10-11:30

11:40-12:00

考场

D座512

D座512

D座511

     复试题型:专业笔试(听力、写作)、面试、英语听说

4)翻译硕士考试安排           东九楼D座


笔试时间

笔试考场

面试时间

面试考场

面试候考

9:00-11:00

D座505
D座506

13:30-19:00

D座505

D座506

  复试题型:专业笔试(听力、阅读、写作)、面试(含口译)

  关于笔试考场安排说明:考生凭报到顺序领取考号进入指定考场。

  3、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

  学术型硕士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5%+面试成绩45%+二外听说能力测试10%

  专业硕士复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含口译)40%

  2)最终成绩

  复试成绩占40%+初始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占60%

  4、关于调剂

  翻译硕士专业(非全日制)接收本院调剂生源,考生的初试成绩达到原报考专业(调出专业)复试分数线,同时要达到调入专业"翻译硕士专业(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考生要填写并上交《硕士研究生复试志愿申报表》。

  四、考生体检

  时间:3月11日8:00--11:00地点:华中科技大学校医院

  1)无需空腹,自备体检费70元,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凭票体检。

  2)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本校已录取推免生请交纸质版体检结果至外国语学院教务科,外地推免生请将体检表以快递或挂号形式于3月18日前寄送外国语学院教务科。

  邮寄地址:华中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教务科邮编:430074

  接收人:张欣老师

  五、心理测评

  测评时间:3月8日至3月11日,详情请登录"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szs.hust.edu.cn/),或附件1"华中大综合测评系统说明"。

  注:不参加该测评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的必要条件是参加了心理测评,体检合格,复试成绩及格,加试成绩及格(同等学力考生),政审合格。

  六、拟录取工作

  1、3月11日下午14:00之前在外国语学院网页公示拟录取结果。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2、3月11日下午14:30全体拟录取考生,(包括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在科技楼南楼109室集中,填报导师志愿,(考生与导师实行双向选择),填写录取通知书寄达地址。

  七、其他

  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院招生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本院招生录取工作。

  咨询及申诉电话:(027)87543339。

  外国语学院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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