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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工作细则

  为确保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以下复试标准及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3、根据初、复试总成绩决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领导

  1、我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拟定我院系复试分数线,制订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2、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3、成立监察小组,检查我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律、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我院系的复试录取信息公示工作,公开咨询及申诉办法和联系方式,受理考生申诉,新生入校时监督资格复查工作。

  三、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参加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招生人数

  1、复试分数线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

  复试资格查询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szs.hust.edu.cn/info/1106/2049.htm)或华中科技大学环境学院网站。

  2、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校规定执行,被录取的强军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招生指标单列。

  3、本次我院对公开招考考生拟录取人数:全日制76人(学术硕士16人、专业硕士3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人。

  四、调剂原则

  1、所有考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硕士、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复试报到时,应填写《硕士研究生复试志愿申请表》(附件一);考生在原报考院系复试,可以填报2个复试志愿专业,其中,第一志愿专业只能是原报考院系的原报考专业,或原报考院系的生源不足、需院内调剂的非全日制专业;第二志愿专业应为原报考院系生源不足、需院内调剂的专业(全日制或非全日制),需要调剂的学生必须满足调出调入双上线。。

  2、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往学术型学位调剂。

  3、因为报考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生源充足,所以我院全日制研究生不接受报考外校或报考我校外院系调剂生。

  4、因报考我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生源不足,所有参加本院全日制复试的考生只要满足双上线原则,均可申请调剂攻读相应专业的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不接受院外生源调剂)。报到时填写并提交《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复试研究生调剂复试志愿申请表》(附件二)。

  五、复试、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1、我院复试时间是3月9日至13日。

  2、我院将按照专业进行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填写《硕士研究生复试志愿申报表》,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报到时将该表交研究生科。该表(电子版)须于3月9日前发送到99809703@qq.com邮箱。

  3、3月9日8:30-10:30报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非应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直接到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科(东十三楼207室)报到。报到时,每位考生需交复试费100元,需要收据的考生请登记,以便我科统一到财务处办理,并将收据发给需要的考生。下午进行招生工作宣讲,介绍招生工作安排及复试志愿相关政策。(具体时间地点报到时通知)。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进行,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报到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明确说明政治思想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政审表》(附件三)),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备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所在院、系加盖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原件,红章,不能是复印件)和现实表现材料(明确说明政治思想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政审表》、出示学生证。外校推免生需将加盖所在院、系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于3月13日前寄到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科,邮编:430074。

  定向生需出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交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证明材料和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同等学力人员必须提供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外语、数学成绩。

  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材料及复印件,面试时上交面试小组。

  4、3月9日18:30-20:30,考生进行专业课程笔试。地点:东12楼F102

  5、3月11日8:00,考生进行英语听说和综合面试。地点:东九楼B101102103201202203301302303401402403

  6、3月12日落选考生可向拟调剂院系提出调剂申请。考生可准备到我校第二批进行复试的院系进行复试。对原报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且愿意调剂到我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其本次复试成绩有效。

  7、3月13日上午8:00-12:00,所有考生须凭体检票到我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考生需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费70元,由考生自理。体检后,医院统一将体检表交我院。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3月15日公布拟录取名单,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诉。投诉地点: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科,投诉电话:************。

  六、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以及思想政治品德、心理健康等考核内容。

  1、英语听说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

  测试分三部分:

  1)主考教师就考生背景提问,考生作简要回答;

  2)考生听录音后,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

  3)考生现场抽取专业阅读材料,根据考官要求复述相关内容并回答问题,双方进行交谈。

  2、专业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占复试成绩的40%)

  笔试科目见附件。

  3、专业面试(占复试成绩的40%)

  考核要点: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口头、书面)及综合归纳能力、综合印象及相关业绩等。

  七、录取

  1、复试成绩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外语听说测试占20%,专业考核笔试占40%,面试及实践环节占40%。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及格者(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结束后,在各专业复试小组评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复试成绩及格、加试成绩及格(对同等学力考生)、体检合格的前提下,录取意见根据考生初、复试总成绩排名情况由考生所报专业复试小组决定。

  6、录取时按照原报考的专业类别优先原则执行。

  7、公示录取名单10个工作日。

  8、被录取考生入学时签订《录取协议书》。

  9、4月中下旬我院对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考生调档,非应届生须于5月底前(应届生须于8月底前)将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否则无法参与奖助学金评定。

  9、6月底前发录取通知书。

  八、其它:

  本校地址:武汉市武昌关山口。乘火车抵武昌站,乘518路公共汽车至佳园路站下车;乘火车抵汉口站后,乘地铁2号线到光谷广场站、转乘702、703、518等公共汽车至佳园路站下车。学校接待服务中心可提供住宿,费用自理。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电话:************.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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