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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学科

    伦理学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湖南师范大学“211工程”建设重点学科和湖南省“十五”重点学科,是全国最早建立的伦理学专业博士点之一。该学科于1985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该专业全国第二个博士点),1996年被批准为学校“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001年5月被确定为教育部省属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省第一个),2002年4月被确定为湖南省公民道德建设研究基地。学科负责人唐凯麟教授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哲学学科评审组成员,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评审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两次全国“五个一工程”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全国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声望和影响。在全国同类学科中,该学科拥有一支人数众多、结构合理并具有蓬勃生机与活力的教学科研队伍,共有教师17人,包括教授9人,副教授6人,讲师1人,其中博士生导师8人,拥有博士学位教师14人,占教师总人数比例的80%。
  
  该学科自1996年被学校确定为“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以来,已承担了伦理大思路、中华民族爱国主义发展史、社会主义义利观研究等10项国家级科研课题,以及伦理学原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研究、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在近代的转型等省部级课题24项。唐凯麟教授、刘湘溶教授等出版了《伦理大思路——当代中国道德和伦理学发展的理论审视》、《成人与成圣——儒家伦理道德精粹》、《20世纪中国伦理思潮问题》、《中华民族爱国主义发展史》(4卷)和《生态文明论》等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44部。此外,在《哲学研究》、《自然辩证法通讯》、《孔子研究》、《光明日报》等报刊共发表学术论文245篇。该学科已形成了伦理学基础理论、中国理论思想史、西方理论思想史、应用伦理学4个稳定且颇有特色和成就的研究方向。其中以唐凯麟教授为代表的伦理学原理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注重运用比较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和多学科综合研究方法,确立了以马克思关于人的存在的二重性我逻辑起点的研究思路,构建了一个“社会道德——个体道德——社会和个体在道德上和谐统一”的新框架。体现该研究成果的《伦理学》一书,经全国专家通讯评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召集人会议决定,被定为全国研究生教学用书。特别是2001年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理论大思路——当代中国道德和伦理学发展的理论审视》一书,着眼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道德体系的建设,全面而深入地探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德体系建构的应有视域、基本条件、价值选择和运行机制,对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道德体系的理论特质、价值模式、价值核心、基本原则以及三大道德建设诸问题作出了系统而科学的论述。这为该省公民道德建设的理论思路、具体实践,提供了正确而科学的理论基础。以刘湘溶教授、李培超教授为代表的生态伦理学研究在全国最早展开了对生态伦理的研究,先后推出了《生态伦理学》、《生态意识论》、《生态文明论》、《环境伦理》、《自然与人文的和解》等一系列著作,建立了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生态伦理学理论体系,有助于培养公民的生态意识,环保意识,促进公民道德建设工作的具体化。以唐凯麟教授、张怀承教授、王泽应教授为代表的中国伦理学研究,对20世纪中国伦理思想史、中华民族爱国主义发展史、儒释道伦理道德精粹、明清之际伦理思想、社会主义义利观等研究在国内、国际上均处于领先地位。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设事业从传统文化中汲取精华,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探索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道路。
  
  该学科从1996年以来,荣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奖28项,教学奖8项,在全国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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