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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11年拟录硕士研究生学籍学历认证通知

各有关考生:


  教育部在对2011年拟录取考生信息进行校验时发现,部分考生学籍学历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此部分考生需进一步加以核查和进行学籍学历信息认证(我办均已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在教育部对此部分考生进行学历认证和核查之前,教育部不下发拟录取数据,暂不发放录取通知书。现就认证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或认证办法
 

  1、学历在线验证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获12位验证码。注意:学籍无匹配的应届考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即可通过上述办法进行学历验证。如在线验证不成功,则申请书面认证。
  2、申请书面学历认证
  (1)国内取得学历者:考生提交学历认证申请表(见附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以及其他与学习经历相关的档案材料复印件。
  (2)国外取得学历者:考生提交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含认证编号)。国外学历(包括中外合作办学只拿国外学历)的应届生无报考资格,因此不存在应届生无法认证情况。
  (3)在学期间具有军籍的军校学历者:申请军校学历认证,考生提交学历认证申请表(见附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及军官证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现役或退役、退伍证明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学籍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其中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补充提供士兵入学批准书;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补充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二、认证程序
 

  1、前期已经通过在线验证或学历认证的考生,无需再次验证或认证,只需将12位验证码或者学历认证报告编号以及毕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于6月14日之前交研究生处招生科。
  2、未通过学历在线认证的考生按“申请书面学历认证”的程序提交相关材料及认证费(人民币95.00元)于6月14日之前交研究生处招生科。
  3、研究生处招生科将考生申请材料汇总后,邮寄至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待验证无误后,此部分考生方可进入录取库,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拟录取资格。
研究生处招生科联系电话:*************,传真:*************。
 

研究生处招生科
2011年6月9日
 

  附件:学历认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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