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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报考条件

按当年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执行。

1、报考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毕业后2年(从大专毕业到20089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可跨专业报考,但限录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类型。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复试时进行体检)。

5、凡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同时交验下列材料:①考生最后学历证书(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及身份证原件(报名时各交一份复印件)。②高等学校历年学习成绩的复印件(需人事部门或教务部门盖章认可,并与原件相符)

二、报名方式

(一)全国统一考试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情请于9月中旬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初试、复试、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

①初试时间:2008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②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一般为四门,即政治理论、英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一门专业课程的考试在复试时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考试科目前三位阿拉伯数字是该考试科目的代号,考生务必在有关报考表格上的相应栏目中填写清楚考试科目的名称及代码。

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三个专业初试科目考三门,即:政治理论、英语及专业基础综合,政治理论和英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的满分值为300分。高等教育学和职业技术教育学的考试科目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的专业基础综合由我校命题。

教育部从2008年起调整农学门类的初试科目和内容,根据教育部文件的要求,初试科目为四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农学门类公共基础(第三门)、农学学科基础综合(第四门),卷面满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其中农学门类公共基础(第三门)实行全国联考,设数学、化学科目,具体见各专业招生要求。农学学科基础综合(第四门)按动植物类学科群(含18个二级学科和自主设置的学科,自主设置学科归属到所在一级学科,下同)和农学门类其他学科(含16个二级学科和自主设置的学科)分设考试科目,动物类学科群、植物类学科群设置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或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科目,实行统一命题,全国联考。农学门类其他学科的农学学科基础综合科目以一级学科群或一级学科为单位实行学校自命题。我校的一级学科中,作物学、园艺学、植物保护(不含农药学专业)属于植物类学科群;畜牧学、兽医学属于动物类学科群;农业资源利用、水产、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和植物保护的农药学专业属于农学门类其他学科。

③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第一单元:101-政治理论

第二单元: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

第三单元: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4-数学四,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4-数学(农)、315-化学(农)

第四单元: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农学门类联考科目执行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农林工作委员会编制的考试大纲《2008年考研农学门类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2、复试

①复试时间:一般在3-4月。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为准。

②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实验操作、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具体见3月底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③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二)推荐免试

外校推荐免试生的接收办法见湖南农业大学2008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本校推荐免试生的接收办法执行当年学校相关政策。接收程序如下:

12007910925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具体申请程序和相关规定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的信息。

2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0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含本校和外校)须在20079月底前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合格并取得原所在院校推荐资格的方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

3、我校对复试合格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发给接收函,取得接收函的应届毕业生按教育部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三、录取方式:录取方式分:计划内非定向生、计划内定向生、计划外自筹经费生、计划外委托培养生。计划内定向生、计划外自筹经费生、计划外委托培养生录取时需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协议书。

四、单考生报名条件:我校2008年仍然继续组织在职人员单独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与同专业的统考生科目相同,所有考试科目(除英语使用统考试题外)均由我校命题。报考条件、考试时间均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但只能直接在我校报名;录取时限录计划外委培。

五、其他说明

1、招生简章上注有※的导师为外单位兼职导师。

2、为了对学习刻苦、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实行奖励,以及对特困学生进行帮助,学校设立了“三助”岗位和七项奖学金:①普通奖学金,每生每年2700-3100元。②优秀生源奖,奖励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每个专业评1人,每人奖金1000元。③拓普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生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和动物医学院二、三年级在读研究生,每年评12人,每人1000元。先正达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农学院、园艺园林学院、生物安全学院二三年级的研究生,每年评2-3人,每人5000元。关工委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二、三年级脱产研究生,每年3-4人,每人1000元。⑥金键米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的研究生,每年评2人,每人奖金10000元。⑦湘研蔬菜学奖学金,奖励对象为蔬菜学专业三年级硕士生,每年评2人,每人每年2000元;特困补助,每年评13人,总金额1000元。⑧周汝沆研究生奖学金,每年在毕业研究生中评选2名。

 3招生信息可以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hunau.net/yjsc/yjszsEmail:yzb@hunau.net。有招生简章备索。联系电话:07314618111,传真:0731461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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