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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按照教育部2021年研考复试工作视频会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统一部署,在当前我国新冠肺炎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形势下,为稳妥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及健康安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结合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实际,现制定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考核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分析研判考生能否落实研究生相关培养要求的潜质。

4.坚持客观评价。根据学科特点与对研究生的要求,业务课考核成绩应尽可能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考生切身利益,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综合本次疫情影响,要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对处于治疗和隔离期间的考生或其他不具备复试条件的考生,要进行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和教育考试管理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

副组长:胡德勇、丁凯、肖卫华

 员:任述光、刘保华、周锡玲、吴凤平、付建军

 责: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学科(领域)复试工作小组

 长:王

 员:任述光、刘保华、周锡玲、吴凤平、张文萍、付建军、吴友杰

候考官:王子希

 书:邓舒文

学科(领域)复试工作小组职责:复试小组负责对本学科(领域)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候考官职责:负责核验考生身份及资格审查,向考生发送消息通知、组织考生有序参加面试,负责本组复试场地秩序维护、复试全程网络设备调试与全程录像录音资料的留存。

秘书职责: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对专家打分表、复试成绩等表格进行整理、统计、上报及相关复试材料的存档等工作;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长:胡德勇

 员:肖卫华、王 辉、刘保华、张文萍、李明孝

 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电话) 

(四)网络远程复试技术保障小组

  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子希 ***********

三、 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一) 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1、学硕(全日制):农业水土工程

 

学科名称

农业水土工程

所属一级学科

农业工程

所属学院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分配指标数

4(全日制)

其中推免

0

初试合格分数线

政  治

34分

英  语

34分

专业一

51分

专业二

51分

总  分

253分

2、专硕(全日制):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专  业  名  称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类    别

农业硕士

所属学院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分配指标数

13(全日制)

其中推免

0

初试合格分数线

政  治

33分

英  语

33分

专业一

50分

专业二

50分

总  分

252分

3、 专硕(非全日制):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领  域  名  称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类    别

农业硕士

所属学院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分配指标数

5(非全)

其中推免

0

初试合格分数线

 

33分

英  语

33分

专业一

50分

专业二

50分

总  分

252分

(二)复试名单

见附件1

四、 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的方式

本次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招生面试系统,以腾讯会议、钉钉为备用。

(二)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学科)必须对考生的身份、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等严格把关。

复试考生要签订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电子材料,在面试前通过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提交。

1.应届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1)本人准考证(登陆研招网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6)还未毕业但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验证考籍卡(证)、填写承诺书,保证2021年9月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7)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2.往届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1)本人准考证(登录研招网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3.其它情况

1)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复试相关表格可在我校研招网下载:(http://yjsy.hunau.edu.cn/yjszs/sszs/xgxz_1595/)。

(三)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标准:120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调剂考生须在在接到调剂复试通知后、参加调剂复试前完成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过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四)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

心理健康测试具体操作程序及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主页通知。

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自行到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按要求将体检报告在复试前上传至学校提供的平台。

(五)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主要以网络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

复试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开放性考试,以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全国高等农业院校教材:《农业工程概论》,中国农业出版社,张伟 主编。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听力、口语各15分,以口头作答的方式进行,考官根据互动对话情况进行评价后分别确定成绩。

4、综合面试:满分70分,以口头问答的方式进行,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

(六)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内容、分值及地点等见《水利土木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一览表》

 水利土木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一览表

  

复试形式

复试内容

分值

专家面试地点

备注

3月31日

(星期三)

8:30-17:30

网络视频面试,以口头作答方式进行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合格/不合格

八教

(北110)

 

专家戴口罩,考生不得戴口罩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科目为《农业工程概论》

合格/不合格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0分(听力、口语各15分)

4.综合面试: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

70分

(七)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

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15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5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70分) 三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八)录取规则

1、学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7)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8)体检不合格者。

3、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1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九)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须于7月15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照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学院(系)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否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7月15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考生不能按期寄达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复试的纪律和要求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对本次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2本次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过程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复试方案、复试名单、复试成绩以及拟录取名单。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等信息。

五、调剂

(一)调剂程序

1、调剂专业及缺额。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类别

学习方式

缺额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095136

农业水土工程

专硕

非全日制

4

 

2、考生申请调剂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3、学科专业审核调剂志愿

学院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

考生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

5、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二)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招生简章http://yjsy.hunau.edu.cn/yjszs/sszs/zsjz_1590/201909/t20190929_271702.html)。

2、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一般不跨学科门类及一级学科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不含照顾专业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63分,单科满分为100分的不低于37分、单科满分> 100分不低于56分)

 (三)接收调剂规则

1、学校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接收调剂考生。

2、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院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自定选拔标准。

4、每一批次调剂系统开放的时间不低于12小时,前一批次的调剂通知发送后,解锁未通知复试的调剂志愿;复试结束后,若还有调剂缺额,学校再次开放调剂系统接受考生申请,学院重新确定并公布筛选条件,前一批次落选的考生如符合条件需重新提交调剂申请。

5、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可以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调入全日制。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成绩;

4、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湖南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为准。

七、上报拟录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及考生的综合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将于2021年4月20日前收齐本次复试记录、拟录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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